天津市消防局坐落在和平区新华路162号,隶属天津市公安局领导。1949年1月将国民党警察局消防总队改编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消防总队,10月,改称消防大队;1953年8月,与交通大队合并成立交通消防管理处;1957年8月,成立消防管理处,对外称消防大队;1963年8月,消防处对外改称消防民警大队;1965年5月,改称消防支队;1967年2月,消防处由军代表接管;1973年3月恢复消防处,列为市公安局治安三处,对外称消防民警大队;1973年12月,改称消防民警总队;1984年3月,治三处改称十三处,对外称消防民警总队;1994年6月29日,改建为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副局级,仍隶属市公安局领导。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的防灭火工作和抢险救援任务。目前天津市消防局下设司、政、后、防四部门及32个处室,15个支队、5个大队,39个消防中队,6个直属单位,一个消防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