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休辩李美玉案
此案发生在唐玄宗开元年间。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万年县县尉李美玉坐事下狱,玄宗特命流放岭南。韩休进谏道:“李美玉官品低微,所犯为轻罪,依律不当处流刑。今朝廷有大奸恶,尚不能去,岂得舍大而取小! 金吾大将军程伯献,依恃恩宠,贪赃受贿,宅第车马,极为奢侈,所为多不法。请先惩治程伯献!”玄宗起初不许,韩休固争道:“李美玉微罪犹不容,程伯献巨犯岂能不问! 陛下若不治程伯献之罪,臣即不敢奉诏流李美玉。”玄宗最终还是听从了韩休的劝谏,惩治了程献伯,对李美玉乃从轻处罚。本案中,李美玉犯轻罪,玄宗特命流放,不合于律。韩休能据法力争,终使玄宗改为依律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