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制度; 客观表现为具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