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时代
1951—1957年,安徽农村逐步实现了农业合作。整个过程分为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个阶段。到1955年底1956年春全省绝大多数农民加入了高级社。1958年秋,全省农村又迅速实现了人民公社化,成立了1010个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时代的农村社区最终形成。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社区实行“公社制”,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党委领导一切,包办一切。在社区结构上分为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三个层次。这个时期的农村社区高度政治化、统一化,传统的农村社区宗族势力基本被消灭摧毁,家庭只是一个消费单位。但是,集体劳动管理体制使农民没有任何生产自主权,绝对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严重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结果农村经济萧条,农村社区衰落、农民生活水平不断下降。1979年与1955年相比,农民实际生活水平下降了30%左右。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也遭到严重破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