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雅与俗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雅与俗 雅与俗古代诗学概念,由两个相互对立、又彼此渗透的重要审美概念组成。语初见于《后汉书·郭太传论》:“林宗雅俗无所失。”又齐梁时任昉《为萧扬州荐士表》:“先言往行,人物雅俗。”所称雅与俗,是指身份、等级和文化素养的不同。发展到南北朝时,雅、俗对举,已用于文学批评。钟嵘《诗品》评鲍照诗云:“贵尚巧似,不避危仄,颇伤清雅之调,故言险俗者,多以附照。”以“清雅”和“险俗”对举。其中“清雅”,大概是陆机《文赋》所说“清虚婉约”、“雅而不艳”的意思。而“险俗”,则如《南齐书·文学传论》所言,指鲍照诗“发唱惊挺,操调险急,雕藻淫艳,倾炫心魂”的独特艺术风格。又北齐魏收《魏书·胡叟传》云:“叟好属文,既善为典雅之词,又工为鄙俗之句。”“典雅”与“鄙俗”对举,二者都指物化形式的文字风格,“典雅”指高度文字化的文学语言,“鄙俗”则指较接近于口语的、审美取向又颇同流俗的文学语言。综上所述,在南北朝文学批评中,“雅”与“俗”的对举主要包含了三层意义:一是指作品使用的语言文字符号系统,是高度文字化的,还是较接近口语的;二是作者的审美取向承传型的近雅,时尚型的偏俗;三是作者的艺术风格、审美意识,较合乎杂文学观念者近雅,较重视纯文学观念的似俗。这三方面,既深刻地表现出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创作实践和审美意识的内在矛盾,也决定了唐宋以后文学创作和审美意识中“雅”与“俗”辩证发展的基本内容。其具体表现是:一方面多数士大夫文人,倡“雅”排“俗”;另一方面,“俗”又从语言、情感、个性等层次,向“雅”渗透,丰富并改变了传统之“雅”的审美内涵,直到取而代之,而成为中国进行近代性质的文艺变革的重要理论范畴。这个发展过程,就是由语言形式的渐变到审美意识的解放。比如由原来的倡“雅”斥“俗”,发展到“化俗为雅”、“借俗写雅”、“以俗为雅”或“愈俗愈雅”。北宋诗人梅尧臣首先提出“以俗为雅”之说。据陈师道《后山诗话》载:“闽士有好诗者,不用陈词常谈,写投梅圣俞。答书曰:‘子诗诚工,但未能以故为新,以俗为雅尔。’”在这里,可见语言符号系统变革的两个层次:一是赋予“陈词”以新的生命;二是将“常谈”俗语引入文学语言系统而赋予活力。这一变革,苏轼是杰出的理论家与实践者。苏轼《题柳子厚诗》云:“诗须要有为而作,用事当以故为新,以俗为雅,好奇务新,乃诗之病。”后来这种“以俗为雅”的命题又被黄庭坚进一步理论化了。其《再次韵杨明叔并序》云:“盖以俗为雅,以故为新,百战百胜,如孙吴之用兵。”又惠洪《冷斋夜话》云:“句法欲老健有英气,当间用方俗言为妙。如奇男子行人群中,自然有颖脱不可干之韵。老杜《八仙诗》序李白曰‘天子呼来不上船’,方俗言也。”张戒《岁寒堂诗话》卷上:“世徒见杜子美诗多粗俗,不知粗俗语在诗句中最难,非粗俗,,乃高古之极也。”这就为从语言更新到审美意识的世俗化开了先河。发展到明代中后期,随着资本主义因素的萌生,市民阶层对戏曲、小说的追求,表现了对“俗文艺”的极大兴趣,形成一代美学新思潮,于是赋予雅与俗的对立以新的社会内容和美学意义。以反传统姿态为“俗”文艺大声疾呼的是李开先和徐渭。李开先《市井艳词序》以满腔热情肯定了民歌的审美价值。徐渭《又题昆仑奴杂剧后》则云:“越俗越雅,越淡薄越滋味,越不扭捏动人,越自动人。”他们认为俗文学高于士大夫雅文学,其审美价值在于纯任自然,直露本色,毫无装腔扭捏之态。这不仅阐明了口语型“俗”文学语言构成的艺术特征和审美规律,而且从根本上否定了文字型文学语言的“雅”化倾向。这样议论“俗”与“雅”的对立,就具有了新的历史内容,即集中表现了新兴市民阶层的文艺与封建文艺的对立。他们把传统审美意识中倡雅排俗倾向,完全颠倒了过来。这一论争,一直延续到五四运动才告一段落。 ☚ 俗 野 ☛ 雅与俗不得了,这样的雅士,连性命都不顾,真正少见。然而这样的做作,不也有一些太雅之嫌否?因为在我看来,不开口只能算作强硬不屈,是个好汉,与雅无关,如果存心要以此为雅,就未免太雅而成俗了。 太雅成俗,正如《儒林外史》中所说的“雅得太俗”一样。当时一般斗方名士,动不动就饮酒看花,吟诗作赋,自命风雅,于是给吴敬梓大大地嘲笑了一阵,至今当为话柄。 话说这种雅习,到了今天,似乎风流余韵,依然未绝,或者竟是变本加厉,有行必雅,无事肯俗。别的不必说,即以几个人的台甫雅篆,别号笔名而言,早已竭尽雅之奇观,不能不使人叹为雅之极致。有一个时期,名字总用花鸟虫鱼来代表,而以哀怨愁苦的形容词来陪衬。这可以说是软派的雅。现在呢,总算变了,都用□□□□,□□□□这些字眼来取名了,这也许可以说是硬派吧。 我不是说,这些名字根本不雅。适得其反,我是承认它们的雅的。可是一人始倡,多人从风,任何雅事,都成了俗不可耐,正如宋之苏东坡是雅人,多雅事,明之唐伯虎、张孟晋之流,邯郸学步,扭捏作态,就使人要发呕了。 要一定专为雅与俗下定义,当然不是容易的。不过我说,这里面似乎也有一些范围,除了始倡者雅,从风者俗外,还有: 有意者俗,无心者雅。倪云林之俗,我就为 了他的有意。他本来是元末明初人,正合了《肉蒲团》上所说,元人是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别号的,所以他号为云林子,也就是他的俗的表征之一。至于他的故意嗜洁,无非学学朱元璋,也徒见其俗气薰人耳。党纪先生的在北京作诗,在河内作诗,正可以作如是观: 俗俗俗! 莫君利哀(仿高君尔基的雅称),所写的《装腔作势》,就是为这些雅人写照的,我想要收集这项材料,恐怕古今中外,不知多少,正可以车载“之”计量,汗牛“之” 充栋吧——用两个“之” 字,文气便雅。 不过雅事只于文人有份,不识字的浑人是无份的; 因此既有文人的太雅成俗,也就有了浑人的太俗成雅。党太尉的销金帐里,羊羔美酒,就是这个明证,而梁山黑旋风开口老子,闭口铁牛,实在妩媚可爱,端的不俗。就是鲁迅笔底下的阿Q,几声我要……,我也认为是近代第一雅人。为什么呢? 也不过为了他们一片天真,无心于雅,而所言所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却自然地妙绝千古,俗得太雅耳。 文人中毕竟黄山谷是有点道理的:他到了宣州,有人请他写字,他来者不拒,有求必应; 有人因为他给了俗人,为他可惜,他就笑着说,有不俗的人,引一个来看看看。这话真正痛快极了!反过来说,谁是雅人呢? 谁不是俗人呢? 于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一些雅与俗的究竟来。 我时常听见人们说,文章要做得“雅俗共赏”,方为妙文。这话,我有些不相信,因为雅能赏的,俗未必能赏,俗能赏的,不一定雅能赏。因此,我想,也许“雅俗不共赏”,方是妙文吧。至于我这篇不妙文,既难追雅,又难谐俗,也就只好 “雅俗不共赏” 了。 (1939年4月19日《申报·自由谈》) 赏析 这篇文章旁征博引、妙趣横生地批评了当时文坛的一种怪现象:崇尚“风雅”。 文章的第一至第五自然段尖锐揭露了“雅”的庸俗本质。文章从一个“雅得太俗”的故事讲起:倪云林被张士信捉去毒打,挨打时一言不发,为的是存心保持“雅洁”——不屑于同军政界的“污流”说话。作者借此发表议论:如此做作,未免“太雅而成俗”,如同《儒林外史》中所讽刺的那些酸腐的文人们一样。接着,作者笔头一转,指向现实社会生活中正在流行的“雅习”:竞相模仿,起“雅”号以为时髦,其实酸腐做作,恰恰是俗不可耐。 文章的第六至第九自然段在上述议论的基础上深入一步,指出所谓“雅”与“俗”并无本质区别。在第六自然段,文章似乎是提出了一个要探讨的命题: “雅”与“俗”的定义是什么?区别在哪里?实际上,作者的意图并非要讨论或解决这个问题,而是为下文敞开文路,并设定前提: “雅”与“俗”不易区别,即使有些范围上的不同,也非本质界限。接着,文章用了大量事例,饶有风趣地从正面论述了“太雅成俗”,又从反面论证了“太俗成雅”。在上述反复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文章借黄庭坚卖字来者不拒的事,画龙点睛地道破文意: “雅”者皆俗。 最后,文章在结尾用了委婉曲折的语言提出作者的观点,也就是他对文人思想作风的主张:不追雅,不谐俗,说自己要说的话,才是好文章。 这篇杂文看来似信笔而谈,实际上有很强的内在逻辑性,同时又很有文采。它将杂文的“文”与“论”两种因素较好地结合起来,是一篇政论性强而又形象生动的好文章。 雅与俗 雅,其义训为规范、美好、文明;俗,其义释为尘俗、凡庸、流俗。书法艺术中的 “雅”与 “俗”也构成又一辩证法则。 俗,总是让人嫌,让人不可耐。雅,总是让人爱,令人向往。刘熙载《艺概》中说: “凡论书气,以士气为上。若妇气、兵气、村气、市气、匠气、腐气、伧气、俳气、江湖气、门客气、酒肉气、蔬笋气,皆士之弃也。”书法当以 “士气”为上,也即求其高雅、优雅之谓也。而与之对立的十二种“书气”皆当弃之,因其庸俗者也。今人陈廷祐所释也颇可玩味,其云,刘熙载是以旧时代的人物类型、气度来作比喻的。妇气,书法姿媚纤柔,扭捏作态;兵气,书法抛筋露骨,蛮横粗野;村气,愚笨少文;市气,平庸猥琐;匠气,书法技多于艺,甚至根本不把书法当作艺术来处理;腐气,死守一途,泥古不化;伧气,识见不多,鄙陋不堪;俳气,装模作样,取悦于人;江湖气,吹嘘卖弄,虚张声势;门客气,依附成性,讨好主家;酒肉气.谈吐粗鄙,了无真言;蔬笋气,寒酸气十足。(陈廷祐 《中国书法美学》)因此书家总是追求雅洁、高雅,追求书卷气,追求高士的风神韵趣。如王庭筠《李山画风雪杉松图卷跋》黄庭坚就称赞苏东坡的书艺:“东坡简札,字形温润,无一点俗气。”(《题东坡字后》)这就是一种雅,一种脱俗,在字形的温润敦厚中弥漫着书卷气息,在温文尔雅中又神采洒露,彰显才性。 雅,书家最赏晋人书法之雅韵。晋人那种超脱空灵的胸襟,那种风行雨散、润色开花般的书艺,那种冲淡萧散的神韵,被后世书家们奉为追求的最高典范。项穆在《书法雅言·规矩》中说: “古今论书,独推两晋,然晋人风气,疏宕不羁。右军多优,体裁独妙。书不入晋,固非上流;法不宗王,讵称逸品?六代以历初唐,萧、羊以逮智永,尚知趋向,一体成家。奈自怀素,降及大年,变乱古雅之度,竟为诡厉之形。”晋人之法书,王羲之的作品便是雅的法轨和典则。但是历代也有对王羲之提出批评的,在唐代就有张怀瓘称王楷书学钟“而古雅不逮” (《书断》),韩愈亦称 “羲之俗书趋姿媚,数纸尚可博白鹅”(《石鼓歌》)。这往往是指王书的姿媚已不及前人的“古雅”。但是王羲之并不是去迎合流俗,而是开创了新的书风,是一种创新;从这方面看,王书并不俗。宋人最讲脱俗,但他们又无不以晋人书法为旨归,苏、黄、米、蔡无不孜孜汲汲以求晋韵,正可说明这一点。 王庭筠 《李山画风雪杉松图卷跋》 俗,虽有俗气的一面,但有时又含有非典雅书艺所具有的情趣。康有为对魏碑竭力推崇,在《广艺舟双楫》中曾说:“魏碑无不佳者,虽穷乡儿女造像,而骨血峻宕,拙厚中皆有异态,构字亦紧密非常……譬江、汉游女之风诗,汉、魏儿童之谣谚,自能蕴蓄古雅,有后世学士所不能为者。”这是他看到魏碑虽出自不知名的民间书家之手,但自有一种恰反是“后世学士”们的高雅书艺中所缺少的异态和精神。因此世俗之书并非可以一概忽视。 从书法艺术的发展言,总是先俗后雅,由俗而雅。民间艺术是群众创造的,书法家经常是从民间世俗书法中汲取营养,加以加工熔铸,形成自己的书艺风格,促进书法艺术的发展。胡小石在《书艺略论》中曾说过,王羲之的书艺大致有两方面的渊源:一是“羲之变为草,其源来自章。则自西汉以至张芝、索靖、陆机各家之章书,皆其所据之遗产”,此为从前贤书法中继承之。而另一方面,“羲之省章之波磔,简化以为今草,其风亦非其独创,而实自西晋开之。今观西陲简牍中西晋人诸书,已俨然今草,而其书人,皆非后世知名之大家,是其时民间已早有此一种书风,为羲之所依据,更勤苦加工,发挥旁通,因得成为一代之典范”。由此可知王羲之书圣之高雅书艺缘由之一即是从西晋不出名的群众,也即民间世俗的书风中加以融通变化而来的。其实完全可以悟通某一种书体的产生,比如隶书也是从世俗民间产生,然后经过书家加工提炼,才达到雅的境界。而每一位习书者所经历的途径也不可能初学即雅,也是从平庸、粗俗,然后摆脱粗俗,通向雅洁。无俗则无雅,雅从俗来,俗又有待于通向雅! 再谈 “美”与 “丑”的辩证法。若已明 “巧与拙”、“雅与俗”之法则,那么 “美与丑”的法则也自明矣,并可悟其彼此沟通。美总是和雅、巧连在一起,而丑总是与俗、拙联系在一起。如求流俗之媚,则不如求丑,而且在丑中亦有至好。郑板桥在 《题画》中说过:米元章论石,曰瘦、曰绉、曰漏、曰透,可谓尽石之妙矣。东坡又曰:石文而丑。一“丑”字则石之千态万状,皆从此出。“彼元章但知好之为好,而不知陋劣之中有至好也。东坡胸次,其造化之炉冶乎!燮画此石,丑石也,丑而雄,丑而秀”(陈廷祐 《中国书法美学》)。当然书法家能发现丑中之美,需要有不同一般的识见和审美情趣,而书法家在作品中以丑为美,这丑其实已不是真正的丑,而是书家以自己的审美心理、审美情感,有意识地将点划、结字、布白变形,不是经过修饰的而是乱头粗服,不是整饬的而是支离零乱的,不是流利的而是笨拙艰涩的,不是圆熟含蓄的而是直率生硬的,从而表达自己的真趣,可以说这是高层次上的 “丑”,从丑中得到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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