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隋代赎罪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隋代赎罪法 隋代赎罪法隋代制定的职官犯罪可用钱物赎其罪的法律。《隋书·刑法志》: “其在8议之科,及官品第七已上犯罪,皆例减1等。其品第九已上犯者,听赎。应赎者,皆以铜代绢。赎铜1斤为1负,负10为殿。笞10者铜1斤,加至杖100则10斤。徒1年,赎铜20斤,每等则加铜10斤,3年则60斤矣。流1000里,赎铜80斤,每等则加铜10斤,2000里则100矣。二死皆赎铜120斤。犯私罪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2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1年; 当流者,3流同比徒3年。若犯公罪者,徒各加1年,当流者各加1等。其累徒过9年者,流2000。” ☚ 隋代刑罚制 贪墨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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