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寳川1917——臺灣臺北人,祖籍福建惠安,1917年生,畢業於東北法政大學大學部,繼入日本京都大學大學院研修法律。迨抗戰勝利後,返臺灣,任省立臺灣法商學院副教授,後又轉任國立臺灣大學副教授,嗣任彰化商業銀行經理,在職四年,轉任臺北區合會儲蓄公司總經理。1964年7月,任國華人壽保險公司董事長。1968年當選爲臺北市“國民大會”代表,並連續擔任第一届第五、六次大會主席團主席。1970年9月,兼任臺灣合會儲蓄公司常駐監察人。1976年7月,該公司奉令改制爲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同年9月,繼任董事長。著有《公設辯護制度》、 《民主道德與輿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