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电政管理局
民国2年1913年按北京政府交通部颁布 《电政管理职掌暂行章程》,设 “陕甘电政管理局”于西安,管理陕甘两省电政。并将原设的电报总局、分局、子局统一划分为三等。兰州电报总局改为兰州一等电报局,凉州、甘州为二等电报局, 其余如平凉、固原、肃州、安西、泾川、宁夏(银川)、安定 (定西)、西宁等皆为三等电报局。另有宁安堡、岔口驿报房两处,统归陕甘电政管理局管辖,管理局则属北京政府交通部领导。各等电报局设局长、领班各一人;报务繁忙者增设总管或副领班一人。民国3年至4年 (1914年至1915年), 狄道(临洮)、导河(临夏)、平番(永登)设立电报局,岔口驿报房撤消。甘肃的电报局及报房共达到15处。先后任陕甘电政管理局监督的有:吴光照、梁伦奎。民国5年(1916年)8月,北京政府交通部公布《兼理电政监督职务章程》之后,监督一职遂由一等电报局局长兼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