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革命根据地商业
民国26年1937年陇东革命根据地建立了第一个公营商业光华商店。民国27年 (1938年)4月, 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 《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奖励商人投资,保护商人自由经营。民国33年(1944年)将光华商店改为陕甘宁边区贸易总公司, 接着建立陇东贸易分公司,下设曲子、三岔、驿马、西华、孟坝5个贸易支公司。其后又相继成立消费合作社。陇东根据地政府除鼓励境内的民营商业、集体商业、公营商业的发展,同时发布“白区的大小商人也可以自由到苏区来经商”的规定,并在苏区“取消一切工商业捐税”,甚至 “关税、营业税一概免收。”由于边区政府工商政策的正确,促使私营、集体、公营三种商业的共同发展。在基本保障陇东革命根据地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