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
在我国现阶段,股份制企业中的非公有制部分,“三资企业”中的外资部分,都属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如前所述,它们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力发展生产力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现阶段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我们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提高其整体素质和活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在这一改革进程中,我们既要允许和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中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发展,又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引导和规范,要防止混合所有制经济中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对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侵蚀”,防止公有资产的流失,要坚决打击以“改制”为名侵吞、瓜分公有资产的各种违法行为,从而真正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公有制经济成分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之间的长期并存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