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阿注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阿注婚 阿注婚又称阿肖婚。是我国近现代尚存的对偶婚的一种典型形态。其特点是,以女系为主,临时结交,同居为婚。“阿注”为纳西语,意为共夜的朋友,亲密的伙伴。此种婚姻以女子为主,女方在自己家中设有专门的客房,男子晚间来与女子同宿,次日清晨返回自己家中。如果路途遥远,男子可在女家偶居几日。这种夜合晨分的临时夫妻之间仅有单一的性爱关系,平素虽有礼仪往来,但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也不组织共同的家庭,双方分属于不同的母系亲族,偶居男女互称对方为自己的阿注。这种婚姻关系由青年男女自己作主,双方比较平等,结合与分离都比较自由。若男方想解除“阿注”关系,可在最后一次共宿时说明,或不辞而别,不再登门。若女方想解除“阿注”关系,只要告知男方,或把男方行李搬到门外,或闭门不纳即可。一方回绝之后,另一方不得强求,也不得干涉对方与其他“阿注”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人们既有长期稳定的“阿注”,也有一个或几个临时“阿注”作补充。通常青年时期“阿注”较多,更换较快,中年后趋于稳定、集中。随着生活方式的变迁,现代文明的浸润、渗透,“阿注”婚开始由短期多变向长期稳定转化,由多个性伴侣向单一性伴侣过渡。至今,已逐步为一夫一妻制婚姻所取代。 ☚ 对偶婚 级别婚 ☛ 阿注婚具有初期对偶婚特点的一种婚姻制度。居住在盐源县左所、前所、右所、沿海、瓜别,以及木里县的屋足、项脚、博凹、博科、列瓦等地的纳西族自称 “纳”、“纳西”、“纳汝”、“纳日”,他称 “幺些”、“摩梭”。部分地区,特别是泸沽湖畔的部分纳西族人还残存具有原始社会时期对偶婚特点的走婚形式,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彼此不称夫妻,而叫 “阿注”,意为 “朋友”。这种婚俗称为阿注婚姻。特点是: 男、女到了一定的年龄,又非同一母系血统的后代,双方愿意,男方即可请舅舅出面,带上礼物送到女方家中,就算明确了 “阿注” 关系。有 “阿注” 关系的男、女各居母家,男子只夜晚到女 “阿注” 家住宿,次日清晨则返回母家参加生产劳动,与母家成员一起生活。“阿注”配偶仅是婚姻生活的关系,没有组成单独的经济单位,因此关系很不稳定,结合很容易,离异也经常发生。男女建立 “阿注” 关系的时间,长的几年几十年,短的只有一两年,或者更短些,甚至是临时、偶然的结合。青年时期大多结交短期阿注。随着年龄增长,阿注关系逐步稳定下来,多数有长期的、固定的阿注,同时还结交临时阿注,也有少数人一生只有一个长期阿注的。阿注同居或异居所生的子女属女方,由女方负责教育,男方没有抚养的责任。建立阿注关系一般不受等级的限制,建立起来简便,解除也容易,只要一方不愿再保持关系,或女方闭门不纳,或男方不再登门,即可随时解除关系。与这种阿注婚姻相适应的是他们特有的母系家庭,家长多由年长或精明能干的中年妇女担任,是生产、生活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男子常常作为女家长的助手,协助她处理各种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进行了社会改革,废除了封建领主制度,除以走访式为主的阿注婚外,出现阿注同居的形式,还有少数人举行结婚仪式,建立正式夫妻关系,形成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庭。 阿注婚又作“阿夏婚”。“阿注”、“阿夏”意思基本相同,都是“朋友”或“情侣”的意思。旧时纳西族的一种婚姻形式。主要流行于云南宁蒗永宁纳西族支系摩梭人中。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彼此不称夫妻,而称“阿注”。 阿注婚 阿注婚又称“阿肖婚”,为我国云南永宁纳西族的一种婚姻形式。“阿肖”在纳西族的语言中意为“共夜的朋友”,“阿注”原系普米语,意为“朋友”。解放以前,我国云南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地区纳西族过着走访婚的生活,“阿肖”即是男女双方私下的昵称,也叫“阿注婚”。阿注婚是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一种婚姻形式,存在于纳西族地区。它是以女子为主体,在女方居住为特征,即男子不娶,女子不嫁,凡是过初期对偶婚(阿注婚)姻生活的男女,一旦双方有共同生活的愿望时,便可组成同居家庭,无须邀媒撮合,无须举行婚礼或聚友宴请,也不受等级的限制。女方在她的氏族中设有专门的客房,用以接待晚上来访的男子。妇女处在有利的地位,具有相当的主动权。男女夜合晨分,配偶双方不组织共同的家庭,即使是长期的“阿注”,也仅仅是夜里偶居,双方无共同的经济基础,彼此分属于不同的母系亲族。男女双方仅仅以性生活作为维系关系的主要基础,所以这种关系极不稳定。 ☚ 收继婚 入寮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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