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阿尔巴尼亚最高执行和号令机关。前身为“民主政府”。主席、副主席由共和国总统任命,各部部长由总统根据部长会议主席的建议任命;组成及其施政纲领需在5天之内由人民议会以多数票通过。议会代表可对部长会议及其个别成员提出不信任案。为集体领导机构,以绝对多数票作出决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部长会议主席团,根据部长会议的决定负责研究和解决其职权范围内的各种问题。主席代表部长会议,领导其全部活动,协调各部委的工作,保持政府的政治领导和统一的行政领导。主要职权:领导执行国家内外政策;根据宪法和法律作出有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领导和监督各部委、其他中央行政机关及地方行政管理机关的活动;根据国防委员会的决议领导完成国防任务;采取措施保障、维护和巩固法制以及维护公民权利;缔结国际条约,批准和废除不需经议会批准的国际条约;拟订国家发展的经济和文化计划、综合经济指标和国家预算,并组织和监督其执行;协调、规范和监督国家财政以及金融和信贷制度;变更行政区划;采取措施保护环境,保障适当的劳动条件,维护和加强公民的健康。有权撤销各部委、其他中央行政机关的不合法文件。下设:外交部,国防部,公安部,司法部,经济部,财政部,矿产和能源部,工业部,食品工业部,农业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商业和旅游部,建筑部,运输部,教育部,文化、青年和体育部,卫生部,劳动和民政委员会,公用事业和环境保护委员会,科技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 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 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阿尔巴尼亚国家最高权力执行机关,即中央政府。由人民议会选举和任免。部长会议的前身是反法西斯民族解放委员会,它是由阿尔巴尼亚反法西斯民族解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根据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部长会议由每届人民议会的第一次会议任命,由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各部部长组成。部长会议的主要职权是: 根据宪法和法律作出重大决议、命令、指示,并加以执行; 保障、维护和加强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和公民权利; 领导并监督各部和人民会议执行委员会的活动;领导为实施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所进行的活动; 领导为完成国防方面的任务而进行的活动; 制定国家计划草案和预算草案; 缔结、批准和废除与其有关的各种国际条约和协定。部长会议的全部活动都对人民议会负责,并向人民议会报告工作。部长会议的前身——阿尔巴尼亚反法西斯民族解放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44年5月选举产生。下设10个部,主席是恩维尔·霍查; 反法西斯民族解放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44年10月召开,将反法西斯民族解放委员会改名为民主政府,下设11个部,总理是恩维尔·霍查; 立宪会议于1946年1月选举产生了新政府,下设15个部委,恩维尔·霍查任总理兼国防部长、外交部长; 1954年7月,恩维尔·霍查辞去部长会议主席职务,由穆罕默德·谢胡继任。1981年12月18日,阿尔巴尼亚劳动党和政府发表联合声明,穆罕默德·谢胡因精神忧郁而自杀; 随后,阿尔巴尼亚第九届人民议会第一次会议于1982年1月14日选举原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阿迪尔·查尔查尼为部长会议主席。 ☚ 阿尔巴尼亚人民会议 阿曼国家咨询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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