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及利亚总统
阿尔及利亚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武装部队最高统帅。总统由唯一的执政党——民族解放阵线提名,经选民直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任期6年,可连选连任。总统可任命一名副总统协助和帮助他的工作。总统作为人民选出的国家元首,要对人民负责; 总统作为政府首脑,又要对议会负责,如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将导致总统辞职。宪法赋予了总统广泛的职权,主要有: 在立法方面,总统享有制订法律的提案权; 总统在全国人民议会休会期间可通过颁布法令来立法; 总统有权颁布法律,并有权在法律通过后的30天内要求议会第二次宣读已通过的法律; 总统可召开全国人民议会特别会议; 总统可在党的领导机构和政府的联席会议上,决定解散或提前选举全国人民议会。在行政方面,总统对内对外代表国家,代表党和国家统一的政治领导,制定国家在内外方面的总政策,并领导和执行这一政策; 总统领导政府行使行政权,总统有权任命总理和其他政府成员,确定政府成员的职权,主持内阁会议; 总统统帅全国武装力量,负责国防,宣布非常状态,颁布戒严令和总动员令,宣布战争; 总统领导对外关系,可任命和召回驻外大使和特使,接受外国使节,签订和批准国际条约; 总统拥有赦免权、减免全部或部分刑罚的权力及有权制止任何司法机关宣判的任何法律后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