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阿富汗共和国宪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阿富汗共和国宪法1977年2月阿富汗共和国总统达乌德颁布。主要内容: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国民大会(大支尔格会议)主席和武装部队总司令,在国家一切事务中居于最高地位。国民大会是阿富汗最高权力机关,在必要时总统可发布命令召开国民大会,修改宪法,接受总统辞呈和选举新总统,批准宣战、停战等。1978年4月阿富汗人民民主党推翻达乌德政权,宣布建立阿富汗民主共和国,该宪法被废除。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