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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湖南立宪派为倡导地方自治而组织的政治团体。1911年 (宣统三年) 6月在长沙贡院东街法政学堂内成立,由立宪派左学谦、黄锳、黄用楫、曹耀材、黄翼球、常治等主持所务。参加者多为富商巨贾,也有教育界人士。他们倡言“地方自治为君主立宪之根本”,在省内倡导地方自治。武昌首义后,将宗旨改为 “兴汉排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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