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军事运输管理分工的规定根据《铁路军事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铁路军事运输管理分工是:(1)铁路部,总后勤部军事交通部负责组织完成全军铁路军事运输任务,协调解决运输中的问题。(2)军区军运部负责组织完成本区范围内的铁路军事运输任务,协调所属驻铁路局军事代表办事处解决运输中的问题。(3)铁路局、驻局军代处负责组织完成本局管内军运任务,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运输中的问题。 (4)铁路分局、驻铁路分局军代处负责管内的军运组织实施工作。会同部队和有关部门处理运输中的问题。(5)本站,驻车站军代处负责军事运输的现场组织实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