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通判某府军府事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通判某府军府事差遣名。京府、次府、府均置,为知府之副贰,与知府同签书本府公事。每府置一员,大府二员(《宋会要·职官》47之58、《合璧后集》卷76《通判》)。 简称❶通判某府。《要录》卷80癸酉:“直秘阁、通判临安府邵相。”《金石补正》卷87《华岳庙题刻五十六段》:“(张子定)时以太常博士、通判军府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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