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品的残损鉴定
对进口商品中残损货物的受损程度通过检验作出的评定。估计损失时主要以使用价值的受损程度为基础。旨在为索赔提供依据,并弄清商品遭受残损的原因,以明确索赔对象。主要项目有:(1) 舱口检视,商检机构根据船方申请,对舱口、风简封闭情况,以及船舱设备、货物加固措施、表层货物苫盖情况进行检查。如有残损,查明原因,出具证明书作为明确本航次船方是否恪尽职守的依据。(2) 监视卸载,商检机构凭对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检查船舶卸货前舱口、风筒封盖情况,检视货物卸载和卸载过程中发现的残损、短缺、漏失等事故,以便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出具鉴定证书供有关方面作明确货物交接责任和处理索赔的依据。(3) 海损货物鉴定 (积货鉴定),是指证明共同海损的船舶所载货物因遇海事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损,分清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而进行的鉴定工作。程序是: 根据有关方面的申请,检查残货,分清原因,估定货物残损的贬值率,并出具鉴定证书,供有关方面作为理算、分摊损失的依据。(4) 验残,是指对进口商品的残、破、短缺、生锈、油渍、污染、受潮、虫蛀、损毁、灭失等进行实际的鉴定,并对受残数量、损失程度、致损原因进行分析,以明确责任,签发鉴定证书,作为对外贸易关系人向有关责任方索赔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