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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边际效用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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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边际效用价值论theory of margin al utility value

简称边际效用论,亦称主观价值论。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主张边际效用决定商品价值的理论。以奥地利门格尔(K.Menger,1840~1921)为首的一批经济学者于19世纪70年代初提出。门格尔的学生,奥地利的维塞尔(Friedrich von Wieser1851~1926)首先提出“边际效用”一词,并与柏姆-巴维克(Eu-gen Bohm-Bawerk,1851~1914)一起发展了这一理论。主张边际效用决定商品价值。认为商品的价值并非商品内在的客观属性,而是人们对它的效用给予的主观评价;同时,价值的形成,还要以商品的稀少性为前提。只有人们主观心理上认为该商品有效用,并具有稀少性时,它才会有价值。而衡量价值的尺度不是商品的最大效用,而是最后的,也就是最小的效用,即边际效用。以边际效用价值论为理论中心的学派,统称为边际效用学派。

边际效用价值论

又称“主观价值论”。一种以主观心理因素解释价值形成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理论。19世纪70年代初,由英国杰文斯、奥地利门格尔和法国瓦尔拉几乎同时提出。80年代由门格尔的门生维塞尔、特别是柏姆·巴维克发展成为完整体系。把效用解释为商品消费者欲望的满足程度。认为人们在消费时,每增加一单位商品所增加的效用是递减的,最后一单位商品(边际单位)的效用(边际效用)最小。商品价值是由边际效用决定的。

边际效用价值论Marginal Utility Theory of Value

边际效用理论的核心部分。是19世纪70年代由门格尔、杰文斯、瓦拉尔等经济学家提出,并由威克塞尔、庞巴维克等经济学家发展、完善的一种以主观心理解释价值形成过程的西方经济理论。它认为,商品的价值是人们对商品效用的感觉和评价,效用是形成价值的必要条件,只有边际效用才能显示出因物品稀少程度的变化而带来的价值量的变动,边际效用是价值的尺度;消费者对某种物品的欲望会随其不断被满足而递减,边际效用决定商品每一单位的价值。可见边际效用价值论是以商品的边际效用衡量其价值。

边际效用价值论Marginal Utility Value Theory

亦称“效用价值理论”。一种以主观心理解释价值形成过程的理论。在19世纪70年代初,由英国经济学家威廉·斯坦利·杰文斯、奥地利经济学家卡尔·门格尔和法国经济学家马利·埃斯普里·莱昂·瓦尔拉斯提出,后由奥地利经济学家欧根·冯·庞巴维克和弗里德里希·冯·维塞尔加以发展。该理论认为,商品价值决定于商品的边际效用。价值是人对商品效用的感觉与评价。效用是价值的源泉,是形成价值的一个必要而非充分条件,价值的形成要以物品的稀缺性为前提。一种物品要有价值,必须既具有效用,又具有稀缺性。物品只有在对满足人的欲望来说是稀少的时候,才可能成为人们福利所不可缺少的条件,从而引起人的评价,表现为价值。衡量价值量的尺度是边际效用。供给相对充裕的物品即使具有很大的效用也不具有价值。因为该物品的相对充裕使一切需要完全得到满足以外,仍然有剩余的物品不能得到有益的使用,边际效用就是零,不具有任何价值。因此,决定物品价值的不是其总效用,而是边际效用。边际效用论者还提出了以主观价值论为基础的市场价格论,认为市场价格是在竞争条件下买卖双方对物品的主观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

边际效用价值论

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的一种以主观欲望为出发点、以效用论为中心,以边际分析为方法的主观价值理论。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由奥地利的门格尔、英国的杰文斯和法国的瓦尔拉斯几乎同时提出,后来由奥地利的维塞尔和庞巴卫克加以系统发展。
他们认为,价值是人对物品效用的感觉和评价。价值起源于效用,效用不是物品本身的客观属性,而是物品能够满足人们欲望的能力。这种能力的有无、大小、以人们对它的主观判断为转移,即价值来源于人们的主观心理。商品价值量的大小,要靠它的边际效用来衡量。所谓边际效用,是指被消费的一系列物品中最后一个单位所具有的效用。根据“效用递减规律”,处于边际位置上的物品效用最小。他们认为,只有边际效用才能作为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尺度。物品的边际效用量决定其价值。至于边际效用量,则要由需求和供给之间的关系来决定。需求欲望强烈而供给不足,边际效用量就大,反之则小。
边际效用价值论的错误除了同其创立者主观唯心主义的方法论和反动立场密切相关外,还在于他们把价值归结为人对物品效用的主观评价这一观点,抹煞了价值的历史性、社会性和客观物质内容。在于把使用价值这一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说成是价值的源泉。
由于边际效用价值论具有为资本主义辩护的有用性,它至今仍对资产阶级经济学说有着重要影响。

边际效用价值论

边际效用价值论Marginal Utility Theory of Value

按照西方微观经济学的解释,价值或者是不存在的,或者是无关紧要的。客观存在的或具有重要意义的只是价格。消费者对一定量的商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称为需求价格,而这种需求价格取决于消费者对商品的边际效用。所谓边际效用即最后增加的那个单位商品所具有的效用。如一个人吃了三个面包就吃饱了,第三个面包的效用即为边际效用。由边际效用决定商品价值的理论称为边际效用价值论,也称主观价值论,是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相对立的。它的代表人物有奥地利学派的欧根·庞巴维克和弗里德利希·维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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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效用价值论

边际效用价值论Marginal Utility Value Theory

边际效用价值理论是一种以主观主义心理分析方法说明价值形成的主观价值理论。物品的效用决定其价值的思想起源很早。18世纪意大利经济学家加里安尼(Galiani) 在 《货币论》 (1750)、《商业与管理》 (1776) 两部著作中认为物品的价值取决于物品的效用和稀缺性。与他同时代的法国经济学家孔狄亚克 (Condillac) 在 《商业与政府的相互关系》 (1776) 一书中指出物品的价值取决于需要的强度和物品的稀缺性。萨伊(Say)也是效用价值论的主张者,在《政治经济学概论》 (1803) 一书中认为效用是价值的基础,价值是衡量物品效用的尺度。在19世纪70年代之前,对边际效用价值论作出较为系统论述的是德国经济学家戈森 (Gossen) 他在《人类交换法则及由此而生的人类行为准则的发展》 (1854) 一书中所提出的欲望递减规律、享乐最大化法则为后来主观学派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奠定了基础。但是,效用论的早期代表人物的分析是不完善的,更没有形成流派。因此,他们的影响也非常有限。
19世纪70年代,情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资本主义开始由自由竞争向垄断发展,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想销售其产品,获得利润,必须对消费者的需要、欲望进行分析,这导致了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转变,即由对生产的研究转为对消费的研究。另一方面,这一时期马克思主义日益壮大,工人运动蓬勃发展。1867年,马克思的 《资本论》 第一卷出版并在工人阶级中得到广泛的传播。《资本论》的出版同时也使庸俗经济学家的辩护理论完全失效。这迫使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提出新的理论来反对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尤其是反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并以新的理论为资本主义进行辩护。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经济学界产生了一个新的流派——主观学派。1871年,英国的杰文斯 (W. S. Jevons)和奥地利的门格尔 (C. Menger) 分别出版了《政治经济学原理》 和 《国民经济学原理》。1874年,法国的瓦尔拉斯 (Walras) 出版了《纯经济学要义》。边际效用价值理论是这一学派的核心理论。
根据主观学派的解释,价值是物品对人类的福利所具有的重要性。 庞巴维克 (B⍥hm -Bawerk) 明确地指出: “价值的正式定义是一件财货或各种财货对物主福利所具有的重要性” (庞巴维克,1983,P. 155)。价值来源于物品的效用,即来源于物品满足人们欲望的能力。一切物品都有效用,但并非都具有价值。当物品只具有为人类利益服务的一般能力时,它只具有效用,没有价值。当物品不仅是满足人类需要的因素,而且是人类福利不可缺少的条件时,才有价值。换言之,物品要有价值,必须既有效用,又有稀缺性。
既然价值是物品对人类福利的重要性,因此,价值的大小应以这种福利的多少来衡量。一般情况下,人类从物品所得的福利就是需要的满足。庞巴维克根据人们的主观感觉将需要划分为需要的种类和具体需要,并指出物品的价值“和需要种类的分级毫不相干,只同具体需要的分级有关” (庞巴维克,1983,P.162)。根据戈森欲望递减定律,随着需要的满足,消费者所感觉到的享乐程度逐渐递减并达到饱和状态。也就是说,随着需要的满足,具体需要的重要程度逐次递减。物品的价值是由物品所满足的一切需要中最不迫切的那一具体需要的重要性决定的。因此,“决定物品价值的不是它的最大效用,也不是它的平均效用,而是它的最小效用,即这件物品或类似它的一件物品在具体经济情况下合理使用时可能产生的最小效用” (庞巴维克,1983,P. 167)。关于物品价值的决定,主观学派的经济学家使用了不同的词语。瓦尔拉斯使用的是 “稀少性”。或“最后欲望强度” (瓦尔拉斯,1989,P. 115)。杰文斯使用了 “最后效用程度”(杰文斯,1984,P. 75)。维塞尔 (Friedrich von Wieser) 第一次使用了 “边际效用” (维塞尔,1982,P. 61) 这一概念,并被主观学派普遍接受。总之,我们可以把决定物品价值量的规律归纳为: 物品的价值是由物品的边际效用决定的。
边际效用价值理论作为一种主观价值理论,其非科学性是明显的。首先,就方法论来讲,主观学派使用了非科学的抽象演绎法。科学的抽象法是从人们错综复杂的各种关系中抽象出生产关系,并以此作为决定其他关系的基础。而主观学派的抽象法却恰恰抽象掉了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关系。他们以与世隔绝的鲁滨逊式的个人经济作为分析的出发点,用孤独的个人的心理感觉来说明价值问题,这就抹杀了价值这一范畴的社会历史性。
其次,效用的衡量问题成为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的致命弱点。效用作为满足人们欲望的能力,是人对物的一种主观心理评价。或者按杰文斯的说法,效用程度与感情的强度不过是同义语而已。感情的东西是根本无法衡量的。正是由于这一点,本世纪30年代以后,边际效用价值理论逐步被序数效用论所取代。
再次,边际效用价值理论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混乱的地方。庞巴维克曾明确指出,价值与需要的种类无关,只同具体需要的重要性相联。但是,他在解释边际效用决定价值的时候却违背了上述观点。住在原始森林的农民,收获了5袋谷物。第一袋是生活绝对必需的,第二袋是用来保持强壮和充沛精力所需的,……,第5袋即最后一袋是用来饲养鹦鹉的。谷物满足了重要程度不同的5种需要,谷物的价值是由第5袋谷物,即满足最不迫切需要的物品的效用决定的。在另一个地方,庞巴维克又指出,价值是由较重要用途的边际效用决定的,即价值是由满足较重要需要的物品的边际效用决定的。木料的价值取决于木料用于建筑方面的边际效用,而不取决于木料用于燃烧方面的边际效用。由此可见,理论上的混乱和矛盾是明显的。再者,当主观学派的经济学家用他们从孤立个人的经济中得到的经济规律来解释现实社会时,又不得不进行修改、补充,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价值理论二元的理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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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效用价值论

边际效用价值论Marginal Utility Value Theory

一种以主观主义心理分析方法说明价值形成的理论。用效用来说明商品价值的观点起源很早,但把效用和稀缺性结合起来说明商品价值,则是在18世纪中叶以后才出现。意大利经济学家加里亚尼 (F. Galiani) 在 《货币论》(1750年) 和 《商业与管理》 (1776年) 两部著作中认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物品的效用和稀缺性。法国的孔迪亚克 (Condillac) 在 《商业与政府的相互关系》 (1776年) 中,杜布依(J. Dupuit) 在《公共工程效用的度量》 (1844年) 中,对这些观点都作了进一步说明。在19世纪70年代之前,对边际效用价值论作出较为系统论述的是德国经济学家戈森 (H. H.Gossen)。他在 《人类交换法则及由此而生的人类行为准则的发展》 (1854年) 一书中所提出的欲望递减规律、享乐最大化法则成为后来主观学派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基础。但是,早期效用论的代表人物的分析工具是不完善和粗陋的,更没有形成学派,影响非常有限。
19世纪70年代出现了 “边际革命”,“边际” 概念作为一种解释力很强的分析手段被引进了经济学家的 “工具箱” 中。促成 “边际革命” 发生的是三位经济学家: 英国的杰文斯(W.S.Jevons)、奥地利的门格 (C.Menger)和法国的瓦尔拉 (L.Walras)。他们几乎同时独立地提出了边际效用价值论。该理论的出现和广泛传播与以约翰·S·穆勒 (John S. Mill)为代表的李嘉图学派劳动价值论面临的困境有关,因而该理论的目的之一是取代劳动价值论从而消解其困境。
按照边际效用价值论,物品的价值决定于该物品的边际效用。价值是物品对人类福利所具有的重要性,价值来源于物品的效用,即来源于物品满足人们欲望的能力。一种物品要具有价值,必须既具有效用,又具有稀缺性,但并非绝对稀缺性,而是比较于特定要求而言的相对稀缺性。供给相对充裕的物品即使具有很大的效用也不具有价值。因为该物品的相对充裕使一切需要完全得到满足以外,仍然有剩余的物品不能找到有益的使用,它的边际效用就等于零,不具有任何价值。因此,决定物品价值的不是它的总效用,也不是它的平均效用,而是它的边际效用。
边际效用价值论也同样面临一些困难,其中最主要的是效用的衡量问题。由于缺乏客观的衡量标准,以边际效用为基础的物品价值的度量就具有主观任意性。基于这一困难,20世纪30年代以后,边际效用价值论逐步被序数效用论所取代,但仍然作为一种理解和说明消费者选择行为的补充手段被广泛使用。

☚ 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货币的边际效用 ☛
边际效用价值论

边际效用价值论The Marginal Utility Theory of Nalue

一种用人们的主观心理评价和物品的稀缺性来解释商品价值形成过程的理论。它是在19世纪70年代作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对立物出现的。这种理论认为,价值的源泉是效用,价值量的大小取决于两个因素: (1)人们对物品效用的主观心理感觉和评价; (2)物品的稀缺程度。人们对一种物品的效用的评价,依存于对该物品能够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而人们对一种物品的欲望会随着这种欲望不断被满足而递减,因而随着用于满足欲望的商品的增多,每增加一单位商品所产生的效用即边际效用是递减的,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最小,商品的价值量就是由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即边际效用决定的。如果一种物品的供给是无限的,人们对这种物品的欲望就会递减到零,于是该物品的边际效用为零,该物品就不具有任何价值。但是,供给无限的物品是极少的,绝大多数物品的供给是有限的、稀缺的,根据不同物品的不同稀缺程度,以及人们对它们的不同欲望程度和不同的评价,形成了各种物品的不同的边际效用,从而形成了不同的价值量。在这里,人们对某种物品的欲望强度越大,该物品的稀缺程度越大,该物品的边际效用也就越大,价值量也就越高。

☚ 边际效用   边际消费倾向论 ☛
边际效用价值论

边际效用价值论marginal-utility theory of value

一种以主观心理感受解释商品价值的本质、源泉及尺度的资产阶级经济理论。19世纪70年代初,由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和法国的瓦尔拉斯几乎同时而又各自独立地提出,在此后的二三十年中逐渐被西方各国主要经济学家接受和发挥,成为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其中,以门格尔的继承者维塞尔(F.Wieser)和庞巴维克(E.Bohm-Bawerk)的著作最具代表性。这一理论在19世纪70年代是作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成本价值论的对立面提出来的,80年代及其以后,其主要锋芒转而指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认为,价值纯粹是一种主观心理感受,即人对物品效用的感觉和评价,而不是物品所具有的任何客观属性。他们认为,价值的源泉在于效用和稀缺,二者缺一不可;这是因为,只有当具有效用的物品对满足人的欲望来说是稀缺的时候,才构成人的福利所不可缺少的条件,从而引起人的评价,表现为价值。他们还认为,衡量价值的尺度是边际效用。边际效用即从物品增量单位中获得的效用增量,可用数学方式表示为:MU(边际效用)=△U(效用增量)/△X(物品增量)。边际效用论者是从“戈森定律”即欲望满足定律中引申出边际效用概念的。依据戈森第一定律,随着欲望的不断被满足,人对后继增加物品的欲望递减,如果所需物品数量无限,则欲望会得到完全的满足,即欲望减低到零;但是,这种数量无限的物品是很少的,于是出现了物品稀缺条件下采取何种方式才能使欲望达于最大化的问题。依据戈森第二定律,人们必须将物品在不同种类的欲望之间进行适当的分配,使这些欲望被满足的程度相等。这意味着,人的欲望在各种不同种类之中没有得到完全的满足,而是不得不中止在达到欲望饱和之前的某一点上。在这一中止点上的欲望,必然是被满足的欲望中最后被满足的最不重要的欲望,也是未被满足的欲望中(如果物品数量增加)会最先被满足的欲望,它处于被满足和不被满足的边际上,即边际欲望。物品满足边际效用的能力就是它的边际效用,它必然是某物品一系列递减效用中最后一单位所具有的效用,即最小效用。他们认为,这个效用最能显示价值量随稀缺性而带来的变动,所以它是价值的尺度。
边际效用论者认为,生产资料的价值取决于它们所参与生产的最终消费品的边际效用,因为前者是通过转变为消费品才满足人的欲望的。维塞尔将这个论点发挥为一套分配归算论(Zurechnung,imputation),企图借助于表示生产资料各要素不同组合而带来不同效用的联立方程式,从数量上确定应“归算”给各生产要素的价值量。
边际效用论者认为,商品市场价格是在竞争条件下买卖双方对物品的主观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其中的买方评价表现为价格的上限,卖方评价表现为下限,价格即在这两者之间浮动,并最终决定于买卖双方主观评价最接近的那一点。
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反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它割断了商品价值同劳动之间的客观存在的联系,把价值这一社会历史范畴说成是一种自然的永恒的心理范畴;边际效用本身作为一种主观心理现象,无法从数量上予以测定,因此也不能作为价值尺度;把生产资料价值归因于消费品,与客观事实直接相违背,完全是倒因为果;而他们关于市场价格形成的说明,不过是以表面现象来代替和歪曲价格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边际效用价值论在后来马歇尔的经济理论体系中构成为决定商品需求价格的因素,并以此形式被保留在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微观经济分析中。

☚ 边际效用学派   时差利息论 ☛
边际效用价值论

边际效用价值论

亦称“主观价值论”。指采用边际分析方法、以人们的主观评价来说明商品价值的一种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在稀少的条件下,商品价值取决于消费者主观心理上所感觉到的商品最后一个单位的效用。由门格尔、杰文斯和瓦尔拉先后于1871—1874年提出,后来由门格尔的继承者维塞尔和庞巴维克加以发挥并使之系统化。边际效用价值论以欲望为出发点,以效用为中心,认为价值并非商品内在的客观属性,它不过表示人的欲望同物品满足这种欲望的能力的关系,即人对物品效用的感觉和评价。由于人对某物的欲望会随其既得满足而递减,如果是供给无限的物品,如阳光、空气等,其欲望可以递减到零,该物品的价值也就随之消失,因此效用只是形成价值的必要条件; 效用必须与稀少性结合,产生边际效用,才是价值形成的充足条件。在物品供给有限条件下,人的欲望不能完全得到满足,而总是停留在达到饱和程度之前的某一点上,在这个中断点上的欲望必然是一系列递减的欲望中最后被满足的最不重要的欲望,即处在被满足和不被满足的边缘上的欲望——边际欲望,物品满足这个边际欲望的能力就是边际效用。边际效用是衡量物品价值的尺度,它不仅决定这最后一单位产品的价值,而且决定一定量的同样的产品的各个单位的价值。物品越稀少,边际效用越大,物品的价值就越高; 反之亦然。至于不能直接满足人们欲望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可以借助于归算办法,由它们所生产的最终消费品的边际效用来决定。边际效用价值论是边际学派经济理论体系的核心和贯穿其全部经济学说的基本原理,其渊源可追溯到18世纪中叶。意大利经济学家费迪南特·加里阿尼、法国的孔狄亚克、德国的戈森都曾把效用和稀少性结合起来说明物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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