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辞却诉讼代理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辞却诉讼代理委托代理人在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诉讼委托后,由于某种原因,向委托人辞去诉讼代理的行为。委托代理根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的意志决定,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变更要求。按照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代理人辞却诉讼代理,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目的是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确认辞却委托代理在法律上的效力。辞却委托代理的原因主要是:代理人认为被代理人拒不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或伪造、隐匿证据,强迫代理人进行与法律相悖的代理行为,经说服教育,拒不悔改或拒不接受。诉讼代理人辞去委托后,其诉讼代理权便随之消失。 辞却诉讼代理已接受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自行辞去或终止诉讼代理权而退出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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