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仇可解不可结
有冤仇应当和解消释,不应当使冤仇加深。 也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元末明初·施耐庵、罗贯中《水浒全传》第三十三回:“宋江听了,便劝道:‘贤弟差矣,自古道,“冤仇可解不可结。”你和他是同僚官,虽有些过失,你可隐恶扬善。 贤弟休如此浅见。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第二十卷:“生事事生何日了?害人人害几时休?冤家宜解不宜结,各自回头看后头。”清·钱彩《说岳全传》第二回:“常言道‘冤家宜解不宜结’,那人来惹我,尚然要忍耐,让他几分,免了多少是非。”李晓明、苗冰舒《风扫残云》第三回:“百事通一味在劝他:‘冤家宜解不宜结,刘、李一条心,其利可断金!买卖成不成,可别伤仁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