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质量互变规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质量互变规律又称“量变质变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是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其基本内容是:事物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变化、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来实现的。事物从量变开始,转化为质变,质变后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的质变,在总的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这一规律首先由黑格尔在《逻辑学》中作了系统的阐述,但只是当作思维规律来阐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并丰富和加深了这一规律,使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成为一条科学规律。它是马克思主义革命发展阶段论和不断革命论相统一原理的主要理论根据。 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和现象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而实现的。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总是先从量变开始,量变时事物不会改变自身的质。但是量变的程度会不断增加,一旦量变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也就是事物的质所规定的量的限度,事物就会发生根本的质变,从旧质变到新质。然后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新的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又会引起新的质变。如此循环往复,使事物不断发展和变化。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要求人们既要循序渐进,又要在该质变的时候把事物推向前进。 ☚ 对立统一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 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质变的互相转化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揭示事物变化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互相转化这种基本方式实现的。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内部矛盾斗争引起的两种运动状态,即相对静止的状态和显著变化的状态。第一种状态只有不显著的、渐进性的数量增减变化,因而使事物显出好似静止的状态; 第二种状况,是量变突破一定限度导致渐进变化过程的“中断”、“飞跃”,即质变,使事物显出显著地变动状态。事物总是不断地由第一种状态转化为第二种状态,亦即总是由量变转化为质变,由一事物的质转化为他事物的质,新质事物又包含新的量变。因此,它所揭示的事物变化发展的基本方式,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的不断交替进行的方式,并通过这一方式使事物发展的。它也表明,事物的量变和质变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没有一定的量变,不可能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质变。把两者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是错误的。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而否认质变;激变论则只承认质变而否认量变。掌握和运用这一规律,对做好各项实际工作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 度 渐变 ☛ 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之一。量变引起质变的思想在古代就有了。中国战国时的《战国策》中有:“积羽沉舟,群轻折轴。”《荀子》有:“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河。”古希腊善于诡辩的麦加拉学派曾提出一些有趣的辩题,如:多一粒谷子能否变成谷堆?少一根头发能否变成秃头?在这些貌似玩笑的例子里,包含有量变引起质变的思想火花。黑格尔在《逻辑学》中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质量互变规律,但是以唯心主义为基础阐述的,视绝对精神为这一规律的主体,而且只集中讲了如何由量变引起质变。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质量互变规律奠定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对它的地位、作用等作了全面科学的阐述。这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是由于内部矛盾运动引起发展的。量变是事物数量上的增减,是一种不显著的、非根本性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突变、飞跃。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必然引起质变,使旧质变为新质,然后在新质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新的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又引起新的质变,如此往复不已,推动事物不断向前发展。由于事物矛盾运动的曲折复杂性,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在质变过程中又有量的扩张。质量互变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的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原理的理论依据之一。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自然科学中的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这两种见解都是片面的、错误的。 ☚ 质变 物极必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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