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妖檄文中国近代洪仁玕撰写,1861年由太平天国颁发的文告。告知人民群众杀人并非不道德,讲道德要分清爱憎,杀恶人是道德的行为。具体内容主要有:揭露清政府腐化、奸淫、欺诈、卖官鬻爵、贿赂公行、荼毒百姓的种种罪恶;劝谕清朝官兵弃暗投明,出迷途、离恶境、涤污俗,归正道、兴新风,作太平天国堂堂正正子女,享受天王的“恩高厚德”;指出清朝政府用严刑酷法钳制兵民,已使人目不忍睹,言之痛心,恨之入骨,反抗这种残酷压制,歼灭清朝统治者,杀戮效忠清朝的丑奴,乃是“天理之正”、“驱恶之公”,是最大最好的道德行为。在檄文中鲜明地表达了太平天国提倡的道德要为其反清政治斗争服务的倾向。 诛妖檄文清代太平天国所刊书籍之一。洪仁玕撰。清咸丰十一年(1861)刊刻颁行。内收两篇檄文。第一篇是当清咸丰帝死后拟出师北伐的檄文,号召人们“助灭残妖,共佐天朝事业”。第二篇是劝谕清朝官兵弃暗投明,共出迷途,如能归附,则为“新旧兄弟”,“一视同仁”,“量才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