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愿sùyuàn〈动〉 向法院陈述某人或某些人对法院所判罪行的意见。 夙怨;夙愿;诉愿;素愿◉ 夙怨sùyuàn 夙:旧有的;素有的。 名 也作“宿怨”。旧有的怨恨;夙嫌。〈例〉~已了/ 了结~/ 抛弃~,中国人民联合抗日。〈近〉前嫌/ 夙仇/ 夙嫌。 夙,不读fènɡ,不要写作“凤”。 ◉ 夙愿sùyuàn 名 也作“宿愿”。一向怀着的愿望。〈例〉~得偿/ 多年~/ 去三亚看海,这是埋在我心底的~。〈近〉素愿。 ◉ 诉愿sùyuàn 动 司法术语,指当事人遭受国家机关不恰当的处分时,依法向原处分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请求变更或撤销原处分。 ◉ 素愿sùyuàn 素:向来。 书 名 一向怀有的愿望。〈例〉~得偿/ 实现~/ 从小我就有个~:长大后当一名拯救病人的医生。〈近〉夙愿。 诉愿sùyuàn〈动〉向法院陈述某人或某些人对法院所判罪行的意见。 诉愿台湾行政救济与行政争讼的主要制度之一。指人民认为中央或地方机关之行政处分违法或不当,致使其权利或利益受到损害时,请求原处分机关或该机关自身对该处分进行复查并重新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诉愿又分为诉愿与再诉愿两级,有专门的诉讼法予以规定。诉愿的特点是:(1)提起诉愿的人是因行政处分而致权利或利益受到损害的人,但并不以自然人和处分的相对人为限;(2)诉愿是针对中央或地方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政处分提起的。所谓行政处分是指中央或地方机关基于职权就特定的具体事件所为发生公法上效果之单方行政行为;(3)受理诉愿的机关是原处分机关的上级机关或原处分机关自身;(4)受理诉愿机关要对原处分的违法与适当与否作出审查并重新作出决定。诉愿制度中主要包括:提起诉愿的期间;诉愿的管辖;诉愿的提起程序;诉愿的审理;诉愿决定及其执行等内容。 诉愿即“行政诉愿”。 诉愿 诉愿公务员和服务人员不服其所属政府部门科处的纪律处分,请求总督审查该处分决定的行为。诉愿且有中止纪律处分生效的效力,在诉愿提出后总督作出决定前,纪律处分暂停执行。 ☚ 违纪责任的处理 司法上诉 ☛ 000013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