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崔寔《政论》崔寔是东汉后期著名的政论家,所著《政论》,有的放矢,颇具卓识。他以为:当时天下不治的原因,主要是君臣迷迷糊糊地混日子,不悟敝俗,不改衰政,智士又不得申其志。若要中兴,必须以解决“政令垢玩,上下怠懈”为急务。为此,应当严以治政,“严之则治,宽之则乱”。西汉宣帝政严而中兴,元帝政宽而堕损,“政道得失,于斯可鉴”。他指出:施政要审时度势,“与世推移”,不能一成不变。他还打了个比方:治国之法,有如养身,平则致养,疾则要攻。刑罚,如治乱之药石;德教,如兴平之粱肉。以德教除残,是以粱肉养疾(不是对症下药,治不了病);以刑罚治平,是以药石供养(无病何需药,用药是多余)。崔寔的意思是,治理乱世,对症下药就是 “严”。这是实事求是的政见。 司马光对此发论,说了两层意思:(1)汉代法刑已经很严,崔寔还以为失之于宽,为什么?时值衰世,君多柔懦,姑息养奸,罪者不坐,犯法不诛,奸宄得志,纪纲不立。崔论可以 “矫一时之枉”。这实际上承认崔论是适时的,能起到矫枉作用。(2)崔论“以矫一时之枉,非百世之通义”。换句话说,崔寔 “严治”说不能包管万世。而治万世的“不易之常道”,是宽猛相济,即宽严结合。所引孔子“宽猛相济,政是以和”之说,实际的含意是:只有宽严结合,才能使百姓不慢、不残,得以生存与事上,为掌政者提供享用和统治和条件。所谓 “和”,就是司马光常说的“中和”、“中庸”、中庸之道;而 “和”的政治内容,在这里就是宽猛相济,就是软硬两手用之得当。 王夫之既不同意崔寔的“严治”说,也不赞许司马光的“宽猛政和”之说。他创“严以治吏,宽以养民”说,强调“严者,治吏之经也;宽者,养民之纬也; 并行不悖,而非以时为进退也。”但他还指出“德教”为本,这是不可忽略的。(参见《读通鉴论》卷八)王夫之之论,似胜过司马光之论一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