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后汉高祖失仁、信、刑后汉高祖刘知远其人,行伍出身,伺机用诈,窃取政权,次年即死。其子即位,第三年凶死。后汉政权历时四年 (947—950),短命而亡。可谓乱世流氓,匆匆过客。 史学家对此有所评议。薛居正所撰《旧五代史·汉高祖纪·论》提到,后汉高祖“昔莅戎藩,素亏物望;洎登宸极,未厌人心。……燕蓟降师,既连营而受戮;邺台叛帅,因闭垒以偷生。盖抚御以乖方,俾征伐之不息。……故虽有因运之名,而未睹为君之德也。”这已指出刘知远为失仁、失刑而无道的“失德之君”。 欧阳德《新五代史·汉纪·论》着重指出,刘知远乃“幸祸以为利”的自私小人。 司马光评道:后汉高祖“杀幽州无辜千五百人”,是不仁;“诱张琏而诛之”,是失信;“杜重威罪大而赦之”,是失刑。他指出:“仁以合众,信以行令,刑以惩奸”。失仁、信、刑三者,就难保住政权,故后汉速亡。这个评语,比之两《五代史》所论,显然明确而精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