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大学毕业了,某猛男出售二手的大学高数课本,书边的广告词:“九五成新,有补考成绩单为证!” 机智如我 两点半上课,还有5分钟就迟到了,可是室友非要走到走廊尽头的全身镜前照一下。我一怒之下喊:“照什么照,你有多好看你自己还不清楚吗?!”室友满意地跟我走了。 相亲 朋友昨天去相亲,对相亲对象很满意,就问对方要电话号码。但是对方好像对他不太满意,她说:“不好意思,我的手机坏了。”朋友虽然明白她的意思,但并没有退缩,他拉起她的手说:“走,买手机去。” 吃货老婆 老婆是个吃货,出去应酬,筷子从头到尾都没停过。一同事偷偷问我:“你吃饭坐你老婆边上是不是很凉快呀?夹菜速度跟电风扇似的!” 证明;证实zhènɡmínɡ zhènɡshí【同】 都可以作动词;都有用事实作根据来说明观点成立或不成立的意思;都是中性词;都兼用于书面语和口语;都可作带宾谓语,都可作“加以”、“进行”的宾语;一般都没有重叠形式。 【异】 “证明”侧重指用事实、理论说明某个观点成立或不成立,以理服人,以事实服人;适用范围较大,既可证明人,也可证明事理;可以构成“证明人”、“证明书”等词。还可以作名词,指所作出的证明;常受数量短语的限制,常作主语和宾语,例如:“前次开的那张证明不合要求,请重新为我开一张”;“证实”没有名词用法。[例]这件事,他可以~。“证实”侧重于验证核实,适用范围比“证明”小;常与“假想”、“预言”、“消息”、“传闻”等词语搭配;没有构词能力;也不受物量短语的限制。只用作动词。[例]鲁迅《祝福》:“她诚然是逃出来的,不多久,这推想就~了。” 证明zhèngmíng❶用真实材料来说明、判断 △ 事实~她无罪。 ❷用作凭据的书面材料或实物 △ 写个~。 证明zhèngmíng❶ 〈动〉用事实或材料来判断、表明事物的真实性:证明信│事实证明他说的没错。 【同义】证实。 ❷ 〈名〉起证明作用的文件:开个证明│随身携带证明以备检查。 证明zhèngmíng用事实明断真伪。 【组词】事实证明︱反复证明︱未经证明︱科学证明︱证明身份︱证明书︱证明信 【例句】三次不同的试验证明,蝙蝠夜里飞行,靠的不是眼睛,它是用嘴和耳朵配合起来探路的。 ❍ 我可以证明小丽没说谎。 【近义】表明︱说明︱证实︱作证 正名;证明◉ 正名zhènɡ // mínɡ 名 辨正名称、名分。〈例〉孔子答子路问曰,为政必以“~”为先/ 白居易、元稹继承杜甫的新乐府,给它~定分/ 为了贯彻亲亲和尊尊的原则,孔子提出了“~”的主张。 ◉ 证明zhènɡmínɡ ❶ 动 用可靠的材料或事实来表明或判定人或事物的真实性。〈例〉紧要关头,袁贤才出来~老张确实不在场/ 事实~这个判断是正确的。 ❷ 名 证明书或证明信。〈例〉开~/ 出具~/ 从包里拿出一张~来。 证明zhengming❶用可靠的材料来表明或断定事物的真实性:有人~他不在发案的现场|你不能~你的话的真实性|这个公式我可以~。 ❷证明书或证明信:这是我们单位开的~|手续不完备,还得补一张公安机关的~。 证明(同)证实 说明 表明 证据 证件 证明zhèng míngспр вка; свидéтельство证明 ☚ 立论 驳论 ☛ 凭证文书 凭证文书作为凭证的文书:文凭(大学~) 证明文书:关照 用作凭证的官方文书:文凭 褒奖、委任的文件:状(奖~;委托~) 写着誓言的文书:誓文 写明志愿的文书:愿书 记载誓词的文件:誓章 记载履历的文件:履历 证明身份、经历等的文件:证件 证明身份或权力的文件:证明 为了保证做到某件事情而写成的书面材料:保证书 表示决不翻悔的保证书:誓状 认保状生死文字 旧时表明保证负责或承认了结的文书:结 写给官府的担保他人身份、行为的文书:保结 盖有印章的保证文书:印结 旧时擂台比武者所写的保证打死不论罪的文书:认状 订婚的文书:婚书 亲书 八字帖 旧时离弃妻子的文书:休书 离书 货款的文书:贷帖 认领失物的文书:认状 ☚ 诉状 契约 ☛
证照 证照盖有官印或政府发的凭证:证(证明;~书;党~;粮~) 由单位、学校、团体等发给的证明资格或权利等的文件:证书 结婚证书:龙凤帖 学校发给的毕业证书:文凭 毕业证(毕业证书) 文凭,证书:凭记 写明有效期限的证书:凭限 证明身份、经历的文件:证件 符验 陈述或褒奖的证件:状(奖~;诉~) 记载资历的证件:资帖 资状 旧时表明身份的证件:身帖 行政机关发给的准许从事某行业的凭证:执照 空白执照:关子 古代发给商人贩卖锡的凭证:锡引 古代官府发给商人长途运销茶、盐的专卖凭证:长引 代表有价物的凭证:证卷(有价证卷) (机关证件和执照:证照) ☚ 信物 根据 ☛
证明2 证明2能证明案件真相的物品或痕迹:物证 带标记的物证:标证 审讯笔录和人证物证:讯据 对案件事实所作的证明:人证 众多的人证:三头六证 (可用作证明的材料:证明) ☚ 资料 凭证 ☛
证据 证据证(证左;证佐;证见;证明;证信;证验;质证;佐证) 左(左证;左验) 凭(凭证;凭据) 据验(事验) 物证,证据:事证 左验,证据:验左 作为证据的物件:证物 用于印证的事物:印证 说话、写文章重证据:言必有据 证据确凿,像山一样不能动摇:铁证如山 证据确实可靠,无法否认:证据确凿 证据确凿:不可辩驳 证据不足:单文孤证 无证据:无据 无凭(空口~) 杞宋无征 没有形成书面证据:口说无凭 空口无凭 失去证据:失据 查究起来,没有确实的根据或证据:查无实据 (可以证明某事物真实性的事实或材料:证据)
另见:凭证 证明 材料2 ☚ 证据 有证据 ☛
证明1 证明1证(证向;~据) 左(左证) 效(何以~之) 照(~明) 证明和说明:证说 公证机关对民事权利所作的证明:公证 公证机关对文件审查属实后给予证明:认证 调查证明:查证 稽质 查考证明:稽证 论述并证明:论证 证辩 比譬论证:譬证 阐释论证:诠证 质疑论证:质证 考察论证:考论 理直气壮、从容不迫地推理论证:侃侃推论 援引古代的事例来证明现代事物:引古证今 援古勘今 援古证今 援古酌今 阐述证明:阐证 推演证明:演证 从侧面证明:旁证 对证证明:质证 作证明:顶证 作证 做证 多方会面作证:三头六证 发誓作证:誓证 作伪证:诬证 当场目睹证明:见证 鉴证 实际的证明:佐证 扶证 以同类事物相佐证:证类 充分证明:足证 证明与事实相符:印证 印证和订正:订印 相互印证:互相发明 商讨印证:谘印 探求印证:究证 当事人已死,无法核对事实:死无对证 错误地证明:误证 (用可靠的材料来表明或断定人或事物的真实性:证明) ☚ 证实 虚假 ☛ 证明zhèng míng证实,确定。《晋书·曹志传》:“父子~~,足以为审,自今以后,可无复疑。” 证明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依法运用证据对案情中未知或有争议的事实查明的诉讼活动。广义上的证明包括:证明过程,证明程序,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过程是发现、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证据,认定案情的活动方式;证明程序是证明活动要康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证明对象指刑事诉讼中需要证明的待证事实;证明责任是什么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有提出证据证明的义务;证明标准是证明案情对证据的质量和数量的要求。有的法学者对证明一词狭义地理解为“心证之结果”,即法官、陪审官依外部证据对待证事项的真假和是否存在,在内心产生的确信。在民事诉讼中,是人民法院、民事当事人和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和第三人。人民法院在诉讼证明活动中起着决定作用。证明在诉讼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诉讼任务的完成,有待于证明任务的完成。在行政诉讼中,指行政机关对相对人提出的特定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予以审核后,肯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行为。如公证机关的公证,民政部门发给荣誉军人的残疾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济合同的鉴证。证明行为的确定力较之确认行为更强。在没有反证证明其违反真实之前,其所证明的内容被视为真实可靠。证明与许可的关系表现在许可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包含了证明因素。如汽车司机的驾驶执照、律师的律师工作执照,除了允许持有人从事某一特定职业外,还有证明持有人具有某种资格能力的作用。 (张子培 徐 波 许可祝)证明标准 诉讼中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要求达到的程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108条要求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必须达到案件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体指: (1) 关系到定罪、处刑的案件情节都要查清;(2) 证据材料需要查证属实,确实可靠,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3) 证据材料要有一定的质量和数量。定罪时应掌握以下证据规则:(1) 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 任何个别证据都不能定罪处刑;(3) 作为定罪根据的证据之间没有矛盾,或者矛盾已经排除;(4) 各个证据之间构成了证据体系(锁链);(5) 排除了不是被告人犯罪的其他可能性;(6) 具体案件中,不影响定罪量刑的细微情节,不要求必须查清;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情节无法查清时,不予认定。排除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比较低,任何个别查证属实的证据都可能排除被告人有罪。立案、拘留、逮捕时对证据要求,刑事诉讼法分别作了规定,不要求达到上述标准。西方国家刑事诉讼同民事诉讼、刑事原告人同被告人证明的标准有所不同。刑事诉讼中负举证责任的起诉方提出证据的标准,必须达到无合理怀疑的程度。陪审团对起诉证据的真实性和足够性有合理怀疑时,起诉方没有补充新证据,被告人即被宣告无罪,当举证责任由刑事被告人一方承担时,适用民事诉讼和证明标准,即要求占有优势的(较大的)可能性的证据便足够,又称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据。 证明依据一定的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指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审查证据,并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证明活动,是在诉讼参与人参加下进行的。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明是指法院、当事人、第三人和代理人依法运用证据查明或阐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活动。当事人、第三人都有义务举出证据证实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他人的主张。代理人在诉讼中也有义务运用证据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证明活动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始终,实质是人的主观反映客观事实的认识过程。在不同的诉讼制度中,证明的任务、要求、方法以及证明责任的负担是有所不同的。 证明 证明过B点作EF∥OA,分别交OC,OD于E,F,过B′点作E′F′∥OA,分别交OC′,OD′于E′,F′.利用     又     即交比(ABCD)=(A′B′C′D′). ☚ 交比 调和点列 ☛
证明 证明只要连结EF,FG,GH,HE, EFGH的对角线EG,FH交于EG中点,连结EK,KG,GI,IE, EKGI对角线EG,KI也交于EG中点.因此EG,FH,EI三线共点. ☚ 共点线 费尔马点 ☛
证明 证明zhengming借助于若干真命题来确定某一命题为真的思维过程或逻辑方法.由于数学命题大都可以化为“若a则b”(a→b)的形式,所以数学证明可以一般地解释为根据命题a→b所含支命题a,b的内容,运用正确的推理规则,确定该命题(即a→b)为真的思维过程或逻辑方法. 根据逻辑中蕴涵式a→b的真值表可知,a为假时,a→b必为真,因而无需证明.数学命题总是a为真的情况,欲证a→b为真,此时只需证明b也为真就行了. 证明总是由三部分组成: ❶论题 指的是其真实性需要加以证明的那个命题;
❷论据 指的是被引用来证明论题的那些真命题(题设、定义、公理和定理);
❸论证 指的是把论题和相应的论据联系起来的一系列的推理过程. 因此,论题是要证明什么的问题,论据是靠什么来证明的问题,论证是怎样来证明的问题. 严密意义上的证明,可以说仅仅存在于某种形式化的公理体系的范围之内.在公理体系中,一切非基本的概念或命题,都要用基本概念或基本命题加以定义或进行证明.至于基本概念或基本命题的真实性,则直接或间接地依赖于实践. ☚ 关系推理 直接证法 ☛ 证明 证明Zhengming用可靠的根据去论证某一观点的正确性,即逻辑学中所说的用已知为真实的判断去确定另一判断的真实性的思维过程,其中,待证明的判断,常被称为论点(或论题);而已知为真实的判断,被称为论据;论点与论据之间的联系方式,被称为论证方式。证明是由论点、论据通过论证方式联结起来的完整过程。从逻辑上讲,证明的实质就是推理,任何一个证明都是某种推理形式的具体运用。证明的种类也就与推理的形式有关,常见的有直接证明、演绎证明、归纳证明、类比证明、反证法证明等。 ☚ 议论 归纳 ☛ 证明 证明侦查、检察和审判机关依法收集、审查、评定和运用证据去认定案件真相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所要判明的对象都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是侦查员、检察员或审判员通过调查、侦查、收集的事实材料,与已经发生的事实对照审查,运用其中真实可靠的证据确定案件真相。一切未经查实的证据都不能用来作为证明的依据。证明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证明贯穿于刑事诉讼过程的始终。证明的原则通常是: (1)按照法律规定的措施,对案情进行全面、充分、客观的调查,证明刑事被告人有罪或无罪、加重或减轻罪责的各种情节。(2) 宣告有罪的刑事判决不得以推测为依据。(3)采用无罪推定原则的刑事诉讼法,还派生出下列原则,即: 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承担举证责任,对于自己无罪或者案件的其他情况的确信都不负进行说明的责任; 如果对于事实的可证明性存在无法消除的疑义,就不能证明受审人有罪,即应作有利被告的解释。在我国,证明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收集证据实行全面、客观的原则,只要对查明案件有意义的证据都予以收集。收集、判断证据实行依靠群众和专门机关相结合的原则,并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证明的程序通常有三个环节,即收集证据、审查证据和评价证据。这三个环节不能截然分开,尤其是评价证据贯穿于全部诉讼活动之中。 ☚ 证人 证物 ☛ 证明 证明在解释中,以事实验证某一观点的正确性。证明是引用其它已知为真的判断来确定某一判断的真实性、客观性和预期性。在宣传中经常运用证明的思维方式判断结论的实在性,不但使人们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在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新提出来的理论、判断、观点都需要加以证明。它是间接认识的工具,是发现真理、建立科学理论的必要条件,也是宣传、传播真理的重要手段。通过证明,解释者与宣传者加深自己观点的科学性,对于接受解释的人,起到增强说服力的作用。就实践与证明的关系来说,实践是证明的基础。在进行证明过程中,引用的根据应该是经过实践检验为真理的判断,是实践中真实联系的准确反映。任何证明都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即论题、论据和论证。论题是需要确定其真理性的判断,明确的论题表明解释问题的目的性,例如在文章和报告中作者提出的主张或看法。论据是用来确定论题真实性的判断,在证明中,论据回答的是“为什么”的问题。可以作为论据的是已被论证过的论点或具体事实。论证是指论据和论题之间的判断推理关系,它回答的是如何证明的问题,即如何用论据来证明论题。 证明的方法包括演绎证明、归纳证明、直接证明、间接证明和反证法。根据一般原理证明特殊事实,叫演绎证明,比如,国家是要消亡的,凡是历史上发生的国家,最终都要消亡。归纳证明是用特殊事实证明一般原理,但要从事实的总和和相互关系上去把握事实,进行科学的归纳。任意选取个别事实,没有任何论证价值,就不能进行归纳推理。直接证明是从论据中按照推理规则直接得出结论。演绎或归纳证明都是直接证明。论题不是由论据直接论证的,叫做间接证明,包括反证法和选言间接论证法。 ☚ 言不尽意 证明过少 ☛ 证明proof 证明❶prove;testify;bear out;attest to ❷certificate;identification;testimonial;to whom it may concern 事实~这个真理facts have borne out the truth that/事实充分~facts fully prove that/雄辩地~give(or be)eloquent proof of/以资~in testimony whereof/~某人无罪testify to sb’s innocen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