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管理改革,为加强中央宏观调控,在原三级计划管理体制基础上,国家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或跨部门、跨地区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大型工业联合企业和基本建设集团项目,实行计划单列,由国家计委商同有关部门经综合平衡,将计划指标直接下达给计划单列企业。
计划单列企业
计划指标在国家计划中单独列出的大型工业联营企业和基本建设集团项目的统称。国家对计划单列企业进行直接计划管理和业务指导; 这些企业在国家颁发的各项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根据国家的要求,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自负盈亏。计划单列企业是那些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的企业; 其产品质量好、具有经济披量和发展前途,在国内市场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市场有一定竞争能力; 还必须是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实行计划单列是计划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计划单列后,有利于摆脱条块束缚,增强活力,发展横向联合和专业化协作; 有利于减少管理层次,实行政企分开,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