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西欧中世纪农业经济史agricultural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West Europe in Middle Ages5~17世纪西欧封建生产方式形成、发展和衰亡历程中的农业经济史。 西欧的封建制度是在罗马奴隶占有制社会的崩溃和入侵各部落的氏族制度解体的基础上产生的。封建制度的基础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由日尔曼人建立的封建国家初期土地制度,是在马尔克(Mark)这种村社土地所有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每个马尔克由若干大小不等的村落组成。土地大部分公有,每隔数年分配一次给社员使用。到了4世纪时已可世袭继承,但不得转让。森林、牧场仍归公有。随后耕地转为私有,村社只保留公共土地。从6世纪后半期起,新兴的世俗贵族和教会逐渐兼并农民的私有田地,把它据为己有。8世纪中期形成终身占有的采邑制(Beneficium)。采邑是由国王把掠夺来的土地,连同土地上的居民一同赐予臣下,农民也从这时起开始依附于采邑受领者。受封的领主须承担效忠国王、缴纳贡税、提供兵源等义务。采邑最初一般不能世袭,嗣子如想继承时必须重新受封。受封者不能履行义务时国王有权收回。受封领主有权把自己受封所得土地的一部分再分封给自己的下属,封臣对封君主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从而形成封建等级制度。 9世纪时采邑逐渐转变为世袭领地制度。这时广大农民受连续不断的战乱影响,处境更为恶化。为了取得强有力的保护,遂被迫把自己的土地献给领主或教会,再由他们以“恩贷”的方式交给农民耕种,称为“恩地”(precorium),使更多的农民沦为依附于领主的农奴。封建领主为了便于对他所属的领地进行管理,根据当时自然经济占据优势的特点,就大都采用庄园(manor)的形式来经营。有关庄园的具体情况,可从法兰克王国查理大帝(Charlemagne,742~814)在公元800年左右颁布的“庄园敕令”(Capitulave de Vil-lis)中了解到一些。庄园是封建社会的基层结构,规模大小不等,由一个或几个村庄构成。在典型的庄园里,领主的宅邸及教堂多建在领地适中处,四周是农奴的住所,往外依次是菜圃、耕地、草地和牧场,最外围是荒地和森林。所有土地可分为三类:❶领主专用的土地,一般呈条形散在各耕区; ❷农民的份地,包括划成条形的与领主保有地交错的条田(strip)及宅旁菜地、果园等; ❸公地,包括耕地周围的天然草地、沼泽、荒地及森林等,所有权虽属领主但可共同使用。农奴在领主专有地上须提供无偿劳动,在自己份地上生产所得实物的一部分,也须上交领主。庄园的土地利用方式多采用“三圃制”(Three Field System),即把全部耕地分成大致相等的三个区,其中一区休闲,另外两区分别种植冬作物(小麦或黑麦)及春作物(大麦、燕麦或豆类),依次逐年轮换,三年一循环。远离领主住处的土地,也有采用出租方式经营的非典型庄园。庄园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一切生产都是为了供应领主及农奴们的消费,而领主及农奴们的生活必需品,除了盐、铁等少数外,也大部分取自庄园。直至15世纪,西欧各国的封建庄园仍在社会经济中占据支配地位。 西欧10~11世纪时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产生了以手工业和商业为中心的封建城市。这些城市后来逐步取得不同程度的自治或独立地位。城市的出现导致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国内市场的形成。但当时这些城市仍受封建政权的控制,服从于封建统治阶级的需要。11世纪末的西欧各国虽都已形成封建生产关系,但其强化程度却并不一样。法国在12世纪初,绝大多数农民已处于农奴地位。随着商品经济关系渗入农村,货币地租逐渐流行。部分富裕农民用金钱赎买封建领主的人身依附,多数却处境日益恶化。从13世纪起反抗领主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规模也越来越大,但封建经济的根基还未受到震撼。英国封建关系的发展要比法国缓慢。到了11世纪时,在英国还保存了大批尚未沦为农奴的农民。但封建庄园确已存在。据1086年英王威廉一世(William I,约1028~1087)为了便于向领地征税,在英国全境实行广泛的土地调查所编成的《末日审判书》(Domesday Book)的土地清册记载,当时英国约有150万人口,除5%住在城市,其余的都在农村务农。农业人口的成分相当复杂,其中占多数是被称为维兰(Villein)的农奴。维兰的前身是没落的农村公社成员,拥有15英亩的份地,每周为领主服劳役3~4天,按例还得交纳实物租或货币代役租。13世纪后英国经济已发展到较高水平,商品经济渗入农村,粮食和羊毛商品化,货币地租也开始流行,从而促进农民的分化和部分中小封建领主转变为经营农业的地主。德国的封建化过程进展较慢,到11~13世纪,封建生产关系还没有达到法国早期程度。这时德国东部已形成了大土地占有制, 大部分国王领地已转入军事贵族手中。诸侯各据一方, 政治上形成分裂局面。教会封建主和世俗封建主也都大规模地霸占了公社土地。西部是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民占优势。由于这一地区商品货币关系发展较早, 农民经济很早就卷入市场, 农民内部也发生了分化。 从16世纪起, 西欧封建社会进入解体时期。在封建社会经济结构解体的过程中, 资本主义因素游离出来。而农业中的资本主义产生要比工业慢些, 因为农业中封建关系十分顽固, 商品流通少, 生产技术发展较为缓慢。随着毛纺业的发展和羊毛出口量的增长,以及羊毛价格的不断上涨, 英国在15世纪末掀起了大规模的圈地运动。地主除了圈占公有地, 还剥夺佃农的份地, 变耕地为牧场, 除自己经营外, 还出租给农业资本家。其结果是大批农民沦为无业游民或雇佣劳动者。这样在英国农业中形成了地主—农业资本家—农业工人的关系。资本家在农业中的发生发展以英国为最早也最为典型。法国在16~18世纪, 封建土地所有制仍原封未动, 但农民已多半取得人身自由, 农业中小农经济仍占主要地位。破产地主和穷困农民的土地被新兴的富裕的城市资产阶级买去, 但他们自己并不经营,而是按对半分成的条件以较短租期来出租。这是一种向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 但其变革速度却较迟缓。德国东部乃至其邻近国家的农业发展,是沿着“农奴制再版”的特殊道路来进行的。这一地区存在着比资产阶级强大得多的封建势力。但在西欧资本主义经济大体确立和世界市场已初步形成的新的历史条件下,贵族地主力图增加向西欧出口的谷物和其他农产品,便把农民成批地从土地上赶走, 把农民的土地合并到自己的庄园里,通过扩大耕地和增加产量来获取厚利。农民无力反抗而逐渐陷入中世纪早期也未曾有过的无权地位。德国东部地区农民的农奴化过程早在15世纪就已出现, 16世纪有所加强。这一趋势一直延续到19世纪初, 从而严重地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使得德国长期处于典型农业国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