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学又译“受害者学”。由拉丁语Vic-ticma (被害人)和希腊语Logos (学)组成,意谓研究被害人的科学,系二次大战后兴起于西方的综合性学科。有广、狭二义。广义以遭受非法侵害、自然灾害、政治事变危害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阶级、团体、民族、国家和社会乃至信念、宗教的被害及其预防为研究对象,旨在由探明被害原因来查找犯罪原因,提出预防被害和犯罪以及改进社会与法律的对策,其中主要以刑事犯罪的被害人及其被害预防为研究内容。狭义仅研究刑事犯罪的被害及其原因与预防。其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有已故著名的以色列法学家本杰明·门德尔松 (首倡 “被害人学”一辞),德国著名犯罪学家汉斯·冯·亨蒂(发表了被害人学的第一篇重要著作),美国著名法学家斯蒂芬·谢弗等人。1973年9月,因门德尔松的倡导,召开了第一届国际被害人学研讨会,迄至90年代末,共举行过六届国际被害人学研讨会。其中,在1979年召开的第三届国际被害人学研讨会上,成立了国际被害人学协会,联邦德国西弗尼亚大学犯罪学系主任汉斯·乔基姆·施奈德教授担任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