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支出国家财政用于国家各权力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和外事机构行使其职能所需要的经费支出。中国“三五”时期为121.66亿元;“四五”时期为176.85亿元;“五五”时期为257.45亿元;“六五”时期为510.49亿元;“七五”时期为1133.21亿元;“八五”时期为2906.06亿元。1979~1998年总计达8178.52亿元,其中1998年为1326.77亿元。(以上数字包括公、检、法支出和外交支出)1998年行政管理费支出预算数为700.41亿元,决算数为725.5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数为15.94亿元,决算数为18.57亿元;地方财政预算数为684.47亿元,决算数为706.96亿元。1990、1995、2000、2004、2005年中国行政管理费分别为303.1、872.7、1787.6、4059.9、4811.8亿元。 行政管理支出国家预算为保证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管理机关发挥其职能作用所拨付的费用。包括行政、司法、外交支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