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规范化
按照明确的公文写作标准进行公文写作实践,使公文达到标准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加以说明。(2)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明确,篇幅力求简短。 (3)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时间要写具体的年月日。 (4)公文中的数字,除发文字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百分比、专用术语和其它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者外,一般用汉字书写。在同一公文中,数字的使用应前后一致。(5)引用公文应注明发文时间、机关、标题和文号。(6)用词准确、规范。 在使用简称时,应先用全称,并加以说明。不写不规范的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