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音乐有民歌、说唱、歌舞、器乐四部分组成。民歌中有长调和短调,长调曲调悠长、节奏自由,如牧歌、思乡曲、赞歌、宴歌、婚礼歌等;短调曲调短小、节奏规整,如狩猎歌、叙事歌及部分带舞蹈性的宴歌、情歌、婚礼歌等。说唱有“好力宝”和“乌利格尔”,“好力宝”是从赞歌和叙事歌发展起来的。有单人、双人两种演唱,单人演唱自拉四胡,即兴编词;双人演唱以问答或辩论式对口唱同一曲调。“乌利格尔”初期是说书,后自拉自唱,用四胡或马头琴伴奏。其唱词长短不一,四句一节,每句都押韵;其曲调较丰富,根据故事情节而变换。曲目有“格萨尔”、“江格尔”、“三国”、“西厢记”等。歌舞有民间歌舞,包括劳动、生活风俗、仪式歌舞,如“挤奶员舞”、“盅碗舞”、“婚礼舞”等。宗教歌舞包括萨满教和喇嘛教歌舞,如“安代”。宫廷歌舞是用在喜筵场面的小型歌舞和宫廷礼仪性歌舞。乐器有笛子、四胡、三弦、马头琴、蒙古筝、火不思等。器乐曲有《巴雅龄》(马头琴)、《荷英花》 (四胡)、合奏曲《八音》、《美德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