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小画派
一般称17世纪荷兰画派为“荷兰小画派”。17世纪的荷兰共和国在赢得了民族独立之后,经济得到发展,思想活跃,教育大为普及,吸引了很多艺术家、哲学家、思想家的青睐,民族文化艺术由此得到繁荣,尤其表现在绘画方面。当时的绘画适合了市民阶层和中产阶级的审美和需求,他们喜欢用油画来装饰寓所,所以画幅不大的风景画、风俗画、静物画、肖像画得到了发展艺术推崇写实风格,富于装饰性并注意对环境、细节的描绘,不追求大的题材,反映了荷兰人的民主、人道、安乐观念。风俗画家有委尔麦尔(1632—1675),德·霍赫(1627—1683)等,风景画家有霍贝玛(1638—1709)等,静物画家有柏耶林(1620?—1675)、卡尔夫(1621—169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