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租界英租界设于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从1860年建立至1945年收回,共存在85年,为天津成立最早、存在时间最长、占地面积最广的租界。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天津被迫开埠通商;是年12月,英国驻华公使卜鲁斯依据《北京条约》第四款照会直隶总督恒福、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提出划城东南海河右岸自紫竹林至下园一带为英租界,计占地460亩。此即“原定租界地”。在原定租界地基础之上,英租界又进行了三次扩张,扩张后的英租界范围为:东临海河,南沿马场道至佟楼;西至旧海光寺大道(今西康路);北沿宝士徒道(今营口道)和法租界毗邻。共占地6149亩。英租界的收回始于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当时日军进驻英租界,将其改为极管区(因这支日军番号为极部队);1942年3月,日本将英租界“移交”给南京汪伪政权,以“特别行政区”取代极管区;1943年3月,又更名为兴亚第二区。与此同时,由于英国政府不能对其租界实行任何行政权,它遂于1943年,与重庆的国民党政府签订《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规定将天津英租界归还中国。由于当时天津尚处日军占领之下,这一条约也无法履行。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以后,国民政府颁布《接收租界及北平使馆界办法》,才正式收回在津的英租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