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苏联农业集体化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苏联农业集体化agricultural collectivi-zation in U.S.S.R.苏联将小农经济改造为大型集体农业经济的过程。是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种方式。 表1 苏联农业集体化进程
在农业“全盘集体化”运动初期,由于操之过急,加上政策界限不明确, 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不良影响, 特别是对畜牧业造成很大损失(表2)。 表2 苏联1916~1940年主要牲畜头数 单位: 万头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1940年,苏联的牲畜头数和主要农副产品的产量均未达到沙皇时的最高水平,因而按人口平均的主要食品的消费量,也低于沙皇时的最高水平。 在农业集体化过程中, 中央和地方曾公布过不少章程、条例。农业集体化完成后, 1935年公布的《农业劳动组合示范章程》实行了三十多年;现行的《集体农庄示范章程》是1969年公布实施的。根据《农业劳动组合示范章程》的规定,“生产工作队”是集体农庄劳动组织的基本形式。这种形式一直沿用了几十年。《农业劳动组合示范章程》还规定,将“劳动日”作为计算劳动报酬的基本尺度。这种计酬尺度也沿用了几十年。20世纪60年代中期,在集体农庄普遍推行“有保障的劳动报酬制”。从1983年开始,苏联大力推行“集体承包制”。在1986年2月召开的苏共二十七大的文件中提出,“将在生产队、生产组和家庭这一级推广承包和合同制”。随着在农业中全面推行“承包和合同制”,集体农庄的劳动报酬制度,也相应发生变化。 从60年代中期开始,对集体农庄庄员普遍实行养老金制。按规定, 凡男庄员年满60岁、工龄25年者和女庄员年满55岁、工龄20年者,均可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数额统一按退休前十年中,任何连续五年的工资计算,其最高额为每月120卢布,最低额为每月40卢布。集体农庄每年将其总收入的5~6%,上缴国库,作为集中的优抚金,然后由国家通过区“社会保障处”统一向退休庄员发放养老金,不足部分由国家预算拨款。 苏联农业集体化完成后,在农业中形成了两种形式的公有制: 以国营农场和其他国营农业企业为主的全民所有制;以集体农庄为主的集体所有制。50年代之前,在农业生产中,集体农庄占主导地位,90%以上的耕地归集体农庄使用,90%以上的谷物和棉花是集体农庄生产的,绝大部分商品农产品,也是由集体农庄提供的;国营农场占的比重很小 50年代之后,苏联理论界普遍认为,全民所有制是公有制的高级形式,而集体所有制则是公有制的低级形式,认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应把集体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在公有化水平愈高愈优越的思想指导下,加上其他一些原因,苏联曾将大批集体农庄改组为国营农场。1983年,全苏计有集体农庄2.6万个,国营农场2.2万多个;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所占用的土地和所生产的农产品,约各占一半。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集体农庄曾进行过多次合并,其规模不断扩大(表3)。 表3 苏联1940~1983年集体农庄平均规模
苏联的农业集体化模式的影响很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相继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大多以苏联的农业集体化为借鉴,进行农业合作化。60年代以来, 各社会主义国家通过本身的实践,先后实行同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一系列改革,丰富和发展了农业合作化的经验和理论。 苏联农业集体化Коллективизация се-лъского хозяйства в СССР苏联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将小农经济联合为集体经济的过程。是苏联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中心任务之一。十月革命前,俄国共有2000多万个农户。除了地主和富农拥有极少的现代农机具之外,大量使用原始木犁或铁犁等简单农具。革命胜利后开始建立集体经济,大体经历两个发展阶段。1917~1929年上半年是试验和初步发展阶段。苏维埃政权实行了土地国有化,鼓励农民发展各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到1929年中,共有集体经济5.7万个,其中共耕社占60.2%,劳动组合占33.6%,公社占6.2%,总共联合100.8万农户,占农户总数的3.9%。从1929年下半年起进入全盘集体化阶段。自从1926年实行工业化以来,国家对粮食的需要量迅速增加。可是1927年底和1928年底接连发生两次粮食收购危机,收购量减少1/3左右,这对工业化是一个严重威胁。苏联共产党和政府一方面采取应急措施,强制农民出售余粮,另一方面决定加快发展国营农场和集体化步伐,增加拖拉机等现代农机具供应。于是自上而下地掀起了全盘集体化运动,整村、整乡,乃至整州的农民加入集体经济。1930年又决定产粮区在2年~3年内,其他地区在3年~4年内基本实现集体化,并将劳动组合定为基本形式,实行消灭富农阶级政策。于是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现象到处可见。农民不满,再加上富农的煽动破坏,农民大量屠宰牲畜。1931年政府虽然采取一些措施制止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行为,但集体化的速度并没有减慢。到1934年基本实现农业集体化,1937年全部完成。全国建立起集体农庄24.4万个,参加的农户达1850万户,占农户的93%,占播种面积的99.1%。此外还建立了5818个国营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和3992个国营农场。农业中形成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劳动组合式的集体农庄制度成为苏联社会主义农业的主体。集体化的实现推动了农业机械化,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为工业化提供了粮食、原料、资金、劳动力和商品市场,保证了国家工业化的实现。但在农业集体化的过程中,农业生产力特别是畜牧业遭到严重破坏。1933年牲畜头数比1928年减少1/2左右,其中作为役畜的马还减少50.4%。以后,由于对农业实行高征购和低价格政策,以及集体农庄制度本身存在种种缺点和弊病,苏联农业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牲畜头数直到50年代中期方恢复到1928年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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