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自民党意见广告事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自民党意见广告事件 自民党意见广告事件日本新闻界有影响的涉及名誉权事件。1973年12月2日,《日本经济》、《产经新闻》二报早刊以半版篇幅刊登一则自民党的意见广告。题为《前略 共产党殿请阐明下述问题》,随后列举了国会、自卫队、安保、国有化、天皇等5个问题,以要求答复的形式,说明日本共产党纲领与政府纲领之间存在的差异。人物插图右半脸扭曲歪斜。共产党认为这一广告不是表述意见,而是攻击,损害了自己的名誉,认为这二家报纸已成为少数权势的私物,向报社提出抗议,要求刊登反论。《日本经济》承认广告有问题,保证不再刊登此类广告;《产经新闻》则拒绝接受共产党的指责。主张,广告内容应由广告主负责,抗议应向自民党提出。除非自民党或共产党负担广告费,否则不能刊登反论文章或广告。共产党向东京地方法院控告《产经新闻》损害名誉行为,提出“临时处置”申请,要求三日内免费刊登同样大小的反驳广告,否则,拖延一天,报社向共产党方面赔偿损失30万日元。地方法院驳回了共产党方面的申请,理由是: ☚ 自由欧洲电台 多伦多明星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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