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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能改斋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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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改斋漫录

能改斋漫录

一作《复斋漫录》。笔记。南宋吴曾撰。曾,字虎臣,崇仁(今属江西)人。南宋文学家。此书编成于宋高宗绍兴二十四至二十七年(1154—1157)间。今本十八卷。分事始、辨误、事实、沿袭、地理、议论、记诗、记事、记文、类对、方物、乐府、神仙鬼怪十三类。其中采录了一些民间传说、故事,如《真宗书鲁宗道刚直于殿柱》、《马知节直诚》、《不过免官而已》、《别水味》、《打破筒泼了菜》、《青帅许王沂公远大》。旧有清武英殿聚珍版书本、临啸书屋刊本等。今有上海古籍出版社本(1979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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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改斋漫录

能改斋漫录

笔记。南宋吴曾作。原为十卷,今本作十八卷。分为事始、辨误、事实、地理、议论、乐府等十三类,大部分为考证。本书征引广博,资料丰富,常为后代治史者引用。但作者附谀秦桧,书中颇有美化秦桧内容,为后人诟病。有中华书局1960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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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改斋漫录

能改斋漫录

笔记著作。宋吴曾撰。吴曾,字虎臣,抚州崇仁(今属江西)人。因应试不第,于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以布衣献所著《春秋左氏传发挥》等书,得补右迪功郎。历敕令所删定官、右承奉郎、宗正寺主簿、太常寺丞兼权吏部郎官。绍兴三十年(1160)为陈俊卿劾罢,后又尝起知严州,致仕。因阿附秦桧,为时论所不齿。《能改斋漫录》初刊于绍兴二十四年至二十七年间(1154—1157),孝宗隆兴初(1163)为人告讦,谓此书“事涉讪谤”,遂被禁毁。至光宗绍熙元年(1190)始重刊行,但内容经过删削,已非旧观。书末有其子吴復跋,称所记凡二千馀则,厘为十八卷。然宋人著录,亦有作十三卷、二十卷者。自元初以后,刊本又绝。今本乃明人自秘阁抄出,缺首尾二卷,遂以第二卷、第十七卷各分为二,以足其卷数,实已非完帙。书中分为事始、辨误、事实、沿袭、地理、议论、记诗、谨正、记事、记文、方物、乐府、神仙鬼怪等十三类。又有其他传本,于分卷、分类及次序上,稍有差异。该书记载史事、考辨诗文典故、解析名物制度,资料丰富,援引广泛,且保存有许多已佚文献资料,故颇为后世所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其“援据极为赅洽,辨析亦多精核。当时虽恶其人,而诸家考证之文,则不能不征引其说,几与洪迈《容斋随笔》相埒。置其人品而论其学问,弃其瑕纇而取其英华,在南宋说部之中,要称佳本,则亦未可竟废矣”。书中亦多记诗、考诗、论诗之语,尤重于考辨诗句用字、用事来历出处。然其卷五“沿袭”类所载,与《优古堂诗话》几乎全同,不知孰先孰后。大抵吴曾论诗,本江西诗派“无一字无来历”之说,主张熟读前人诗作,沿袭前人诗意或用语,进行点化、改造。故书中大量标举前后相承相袭之诗句,加以比较鉴裁,或称其“辞意益工”,或称其“不失为佳”,或称其“终不能及”前人。书中认为“沿袭”不等于“蹈袭”,反对《冷斋夜话》所称引的“夺胎换骨”说,指其为“妄语”,力辨“山谷作诗,所谓‘一洗万古凡马空’,岂肯教人以蹈袭为事乎”?其论诗又注重炼字、立意,并于前人用事之误多所辨正。所论以杜甫、王安石、苏轼三家诗为多。又多征引宋人诗话笔记,如《梦溪笔谈》、《西清诗话》、《王直方诗话》、《潘子真诗话》、《冷斋夜话》、《洪驹父诗话》、《缃素杂记》等,并予以补苴纠谬,所论亦多可取。有上海古籍出版社校点本(1979年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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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改斋漫录》

《能改斋漫录》

《能改斋漫录》,宋吴曾撰。吴曾,字虎臣,抚州崇仁(今属江西)人。曾以献媚于秦桧而得官,因此颇为时人所鄙,但他的这部笔记却很受人重视。此书编成于宋高宗绍兴二十四至二十七年间(1154~1157),原为20卷,但刊版不久,即有人挟私怨借故告讦,此书遂遭禁毁。到宋光宗绍熙元年(1190),京镗对此书加以删削,重刊于成都郡斋,仅存18卷,今传本均源于此。

此书以考据为主,今本共分事始、辩误、事实、沿袭、地理、议论、记诗、记事、记文、类对、方物、乐府、神仙鬼怪等13门,据赵希弁《郡斋读录附志》载录,原书还有“恢谐戏谑”1门,大概就是在被京镗所删掉的那两卷之内。吴曾在南宋以擅长杂学著称,他博洽多闻,援据极为广博。此书内容大致包括记述当时史事、辩证诗文典故、解析名物制度等几个方面,特别是有关唐宋两代文学史的资料比较丰富,由于作者曾见及后世失传的许多诗文集,因此书中引述重要作家佚诗、佚词、佚文相当的多;如第11卷“杜子美集无《遣忧》”条载杜甫佚诗1首;同卷“韦应物逸诗“及”南园柳色“两条共载韦氏佚诗3首;第8卷载黄巢在起义失败后所作的《犹忆当年草上飞》诗。书中载录宋人作品尤多,如第14及17卷分别保存了欧阳修的佚文和佚词各1篇,第11及18卷共保存了王安石佚诗3首,第16卷保存了王安石佚词两首,第14卷保存了曾巩佚文1篇,第8及16卷分别保存苏轼佚文、佚词各1篇等等。第3卷又辩陶潜集中误编入江淹诗、黄庭坚集中误编入白居易诗,第8卷辩王安石集中误编入宋祁诗,这对于去伪存真也很有帮助。书中辩误、事实、沿袭各门,对杜甫诗中的典故颇多考辩,清初钱谦益注杜诗时曾大量援引。但是此书考据辩证也不免于疏漏,南宋洪迈《容斋随笔》、叶大庆《考古质疑》、刘昌诗《芦浦笔记》、王观国《学林》等书都曾对其予以纠驳,但就其大体而论,这部笔记的考辩可称精到,《四库提要》称其几乎可与《客斋随笔》相提并论,并非夸张之语。

此书197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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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改斋漫录

笔记集。十八卷。南宋吴曾撰。吴曾(生卒年不详),字虎臣。崇仁(今属江西)人。屡试不中,依附秦桧,得补右迪功郎。后历任太常丞、工部郎中、严州知府等职。

《能改斋漫录》据书末其子吴复跋,称所记共二千余条,分为十八卷。因“事涉讪谤”,遂被禁毁。后虽得重刊,但已被删削。今本亦十八卷,分“事始”、“辨误”、“事实”、“沿袭”、“地理”、“议论”、“记诗”、“记事”、“记文”、“类对”、“方物”、“乐府”、“神仙鬼怪”十三类。其中“记诗”、“记文”、“乐府”三类多记诗、词、文的本事、逸闻,可以窥见当时的文学风气,并保存了杜甫、韦应物、欧阳修、王安石、苏轼、黄庭坚等重要作家的佚作,有一定的文学史料价值。以上三类中也保存了为数不多的时人论诗谈文之语,间或断以己意,有益于文学批评史的研究。如卷二之《诗有夺胎换骨,诗有三偷》条引《冷斋夜话》所记黄庭坚语:“不易其意而造其语,谓之换骨法;规模其意而形容之,谓之夺胎法。”此是黄庭坚及江西诗派的重要理论之一。作者为之辩解说:黄庭坚“岂肯教人以蹈袭为事乎?”正可看出“夺胎换骨”之说的“蹈袭”乃至剽窃的实质。再如卷十一中《程正叔不欲为闲言语》条记理学家程颐称作诗为“闲言语”,并攻讦杜甫“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说:“如此闲言语,道出则甚?”语虽不多,正道出理学家“作诗害道”的否定文学的思想。作者则引《诗经》中“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杨柳依依,雨雪霏霏”等句,认为作诗“未免乎写物”,可谓持平之论。

《能改斋漫录》是南宋笔记中较好的一部。作者知识渊博,涉及面广,辨析也比较精当,且保存了许多已佚失的文献资料,故为后代考证之文所引用。但所记既广,也就难免失实之处。

有《说郛》本、北京图书馆藏抄本。通行者有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0年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重版。

能改斋漫录

笔记。南宋吴曾撰。原十八卷,今存一卷。 曾《能改斋词话》已著录。 每类含若干条目,如“凌烟阁名”、“妇人有谥”、“焚香始于汉”、“苏小小”、“和买”、“妇女称姐”、“花惊定”、“天洗兵”诸条,考订精当,文字优美。品评历代诗词歌赋,亦多趣谈笑语,颇具文学价值。有《四库全书》本、《笔记小说大观》本,一九七九年上海古籍出版社铅印本。

能改斋漫录

能改斋漫录

笔记集。十八卷。南宋吴曾撰。吴曾(生卒年不详),字虎臣。崇仁(今属江西)人。屡试不中,依附秦桧,得补右迪功郎。后历任太常丞、工部郎中、严州知府等职。
《能改斋漫录》据书末其子吴复跋,称所记共二千余条,分为十八卷。因“事涉讪谤”,遂被禁毁。后虽得重刊,但已被删削。今本亦十八卷,分“事始”、“辨误”、“事实”、“沿袭”、“地理”、“议论”、“记诗”、“记事”、“记文”、“类对”、“方物”、“乐府”、“神仙鬼怪”十三类。其中“记诗”、“记文”、“乐府”三类多记诗、词、文的本事、逸闻,可以窥见当时的文学风气,并保存了杜甫、韦应物、欧阳修、王安石、苏轼、黄庭坚等重要作家的佚作,有一定的文学史料价值。以上三类中也保存了为数不多的时人论诗谈文之语,间或断以己意,有益于文学批评史的研究。如卷二之《诗有夺胎换骨,诗有三偷》条引《冷斋夜话》所记黄庭坚语:“不易其意而造其语,谓之换骨法;规模其意而形容之,谓之夺胎法。”此是黄庭坚及江西诗派的重要理论之一。作者为之辩解说:黄庭坚“岂肯教人以蹈袭为事乎?”正可看出“夺胎换骨”之说的“蹈袭”乃至剽窃的实质。再如卷十一中《程正叔不欲为闲言语》条记理学家程颐称作诗为“闲言语”,并攻讦杜甫“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说:“如此闲言语,道出则甚?”语虽不多,正道出理学家“作诗害道”的否定文学的思想。作者则引《诗经》中“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杨柳依依,雨雪霏霏”等句,认为作诗“未免乎写物”,可谓持平之论。
《能改斋漫录》是南宋笔记中较好的一部。作者知识渊博,涉及面广,辨析也比较精当,且保存了许多已佚失的文献资料,故为后代考证之文所引用。但所记既广,也就难免失实之处。
有《说郛》本、北京图书馆藏抄本。通行者有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0年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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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改斋漫录

十八卷。南宋吴曾 (生卒年不详)撰。吴曾字虎臣,抚州崇仁(今属江西)人。应试不第,绍兴十一年(1141),献所著书,补右迪功郎,后历敕令所删定官、右承奉郎、宗正寺主簿、太常丞、吏部郎官、工部郎中等,后出知严州,致仕卒。吴曾博学多才,经史百家无所不读,一有心得,随笔记之,以成此书。全书以类相从,共分事始、辨误、事实、沿袭、地理、议论、记诗、谨正、记事、记文、方物、乐府、神仙鬼怪等十三类,类下分条记述,共二千余条。对史事、名物制度、诗文典故等征引繁富,考证颇详。因吴曾记诵渊博,“故援据极为赅洽,辨析亦多精核”(《四库全书总目》)。但因其党附秦桧,为众论所不满。刘昌诗《芦浦笔记》曾摘其舛误十一条,又称其《比事》门(今本已无比事之名)多所漏略。赵彦卫《云麓漫钞》亦摘其中论“佛法与天地并原”一条,为所学之诬妄,并称诟訾前贤不少。吴曾依附秦桧,书中对桧事多有记载,如孙仲鳌贺秦桧诗、曾惇上秦桧书事十绝句等,皆胪载无遗,因为时人及后人诟病。然此书征引博洽,考证大体精核,当时虽恶其人,而诸家考证之文,则不能不征引其说,广为传播,与洪迈《容斋随笔》几乎不相上下。《四库全书总目》谓“置其人品而论其学问,弃其瑕类而取其英华”,该书“在南宋说部之中,要称佳本。则亦未可竟废矣。”当为公允之论。此书成书后不知何时刻版,周辉《清波杂志》谓其书记荆王元俨戏剧批判及宗室子好尚之僻诸事,有论其不该记载者,因被旨毁版。盛如梓《恕斋丛谈》又载,当时有知麻城县郑显文者,遣其子郑之翰赴御史台论吴曾事涉讪谤,结果,吴曾、郑显文被各降两官,臣僚不满,交相上奏,乃罢黜郑显文,送其子汀州编管。后京镗爱其书,始版行。两书记载不一,不知孰是。然元初以来刊本久绝,确为实事。后明人从秘阁抄出,其书乃传。秘阁抄本原缺首尾二卷,焦竑家藏传写之本遂以第二卷和第十七卷各分为两卷,以补足其数。后传本各异,或分卷各殊,或分类次序颠倒,或并为十五卷,或以第十一卷分作两卷而并第九卷于第八卷内,或无 “谨正” 一类而并入“记事”类中,或多“类对”一门、“诙谐戏谑”一门等,皆因辗转缮录,不免意为改窜,所以参错百出,莫知孰为原帙。清修《四库全书》时重为整理,仍定为十八卷。今传本不一,《墨海金壶》、《守山阁丛书》、《笔记小说大观》等丛书本为十八卷,《词话丛编》本为二卷,宛委山堂《说郛》本节选一卷。《武英殿聚珍版》及《丛书集成初编》本为十八卷,又附清孙星华辑《拾遗》一卷,为较好版本。1960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80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分别出版,1987年,中国商业出版社又出版了王仁湘注释本。

能改斋漫录

书名。南宋吴曾撰。书成于绍兴二十四年至二十七年(1154—1157)间,刊版不久,即遭禁毁。绍熙元年(1190),京镗(1138—1200) “削其不合载者,而存其所不当废者”,重刊于成都,存十八卷(原书为二十卷)。今本十八卷又非京镗刻本,系明人从秘阁抄出,实非完帙。全书分事始、辨误、事实、沿袭、地理、议论、记诗、记文、方物、乐府、谨正、神仙鬼怪等十三类。作者记诵渊博,故援据极为赅洽,辨析亦多精核。然仍有不少考订失实之事,为各家辨证。今有上海古籍出版社校点本行世。(参考图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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