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选厂
把生产工艺和技术经济上有密切联系的工程项目联合起来进行厂址选择。在选择厂址时,把多项工程组织起来,便于统一规划各项公用工程 (含工矿区内的厂外工程),尽可能统一建立共同使用的电力、运输、通讯、给水、排水、市政工程和“三废”治理等设施; 统一安排生活区建设和商业服务网点。对于相互利用原材料和产品协作的建设项目之间,以及在主体项目和配套项目之间,要求能在建设上同步、规模上配套、进度上衔接,以便形成综合生产能力,保证正常生产。联合选厂是防止企业搞“大而全”和“小而全”、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