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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职权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职权zhíquán

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 行使~。

职权zhíquán

〈名〉职务范围内的权力:行使职权│利用职权图谋私利。

职权zhí quán

职务范围内的权力。1889年傅云龙《游历日本图经》卷十七:“各大臣中,其职权上于枢密院有顾问官地位列于议席者,有断决之权。”1890年《日本国志》卷二十八:“被告事件有害公安及涉猥亵亏风俗者,于裁判所得因检查官之求请,及以其职权于推问辩论时,禁人傍听。至于行裁判宣告,应仍照常规许人傍听。”1901年《日本宪法义解》:“会计检查院者所以监查政府之会计也,职任之重如此,不可无独立之资格,故其体制及其职权均视裁判官以法律定之。”1903年汪荣宝等《新尔雅·释政》:“德意志政府有大臣会,为政务统一之机关,即为内阁。组织之者,各省大臣是也。其应有职权: 一、 评议行政府之一切事件;二、 讨议一般法律案及宪法修正案;三、 调停各省之纷议。”

各种权力

各种权力

政府或国君的权力:国权
政府治理国家的权力:治权
一个国家固有的不受别国干涉、自主处理自己事务的权力:主权
统治的权力:理柄
君主的权力:君权 皇权
君主的统治权:王权
一脉相承的皇权:根统
朝廷的权力:朝柄
宰相的权力:相权 相柄
军政权力:枢柄
军事权力:军权 兵权 兵柄 兵要 兵钤 兵符 利器 武柄 戎柄 戎节 旌节(久拥~) 刀柄
兵权或生杀大权:刀把(刀把子) 刀靶子
政党的权力:党权
地方的权力:乡权
职权范围内的权力:职权 职势 事枢
选拔、任用、考核官吏的职权:铨柄
中央行政机关的职权:枢衡
御事的权力:尺棰
处理事情的权力:事权 全权(~代表)
对国政的发言权:议权
实际权力:实权
掌握的实权:权寄
中枢权力:枢极
特殊权力:特权
上级授予的特殊权力:尚方宝剑
小的权力:小权(~分散)
很小的一点权力:尺寸之柄
微小的权力:寸柄
不正当的权力:窃权
作威作福的权力:福柄

☚ 权力   权利 ☛

职权competence

有两种意义,广义即“管辖权”而狭义则指具体的权力,例如国际组织的职权、国家机关的职权等。


职权

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的与职务相联系的行为的资格,是权利的特殊表现形式。为法律所设定,具有不可转让、放弃或侵犯的性质。在我国,国家机关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时,其职权是与义务、职责相联系的。与一般公民享有的权利相比较,职权具有如下特点:(1)职权直接与国家权力或职能相联系,是依法履行国家公务、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体现着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隶属关系。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或人是一种管理权利,但对国家而言又是一种义务。法律要求权利主体必须行使其职权,不得越权、拒绝或随意转让。否则,便构成违法或渎职而承担法律后果。公民享有的权利,则不具有国家权力或国家公务的性质,权利主体有权行使或自动放弃,并不因此受法律追究。(2)职权代表国家利益,不是行使职权者个人的利益,不允许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公民享有的权利通常与个人利益相联系,这种利益当然应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应与之相一致,但并非直接代表集体和国家利益。

职权

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权利的特殊表现形式。由法律确定,具有不可侵犯性。特点:1.与职能相联系,与责任相适应,不允许滥用或以权谋私。2.以国家的名义行使,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不允许随意放弃或拒不服从。


职权

通常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所具有的某种权能或资格。广义地说,还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是权利的特殊表现形式。与公民享有的“权利”有区别:职权只能代表国家或集体利益,不能拒绝或放弃,行使时往往直接伴随着国家强制力;而权利通常与个人利益相联系,可以转让或放弃,受到侵害时不能由公民自己来强制实施。

职权

职务范围以内的权力。

职权

职权

各级人民检察机关行使的职权是: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和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 任务   活动原则 ☛
职权

职权Authority

管理职位所固有的发布命令和希望命令得到执行的这样一种权力。每一个管理职位都具有某种特定的、内在的权力,任职者可以从该职位的等级或头衔中获得这种权力。因此,职权与组织中的一定职位相关,而与担任该职位管理者的个人特性无关,它与任职者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离职者不再享有该职位的任何权力,但职权仍保留在该职位中,并给予新的任职者。职权可分为直线职权和参谋职权。直线职权是指给予一位管理者指挥其下属工作的权力。正是这种上下级职权关系贯穿着组织的最高层到最底层,从而形成所谓的指挥链。在指挥链中每个链环处,拥有直线职权的管理者均有权指导下属人员的工作并无须征得他人意见而作出某些决策。参谋职权是指支持、协助直线管理者并减轻他们信息负担的职权。当组织规模得到扩大并变得更为复杂后,直线管理者会发现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技能或办法使工作得到有效完成,为此,他们配置了参谋职权。

☚ 职位   职责 ☛

职权

power or authority of office


职权

powers or authority of office


职权

authority

职权

functions and powers;functions and authority
超越~ overstep one’s authority;exceed one’s powers/滥用~abuse one’s authority/行使~exercise one’s functions and powers/军事停战委员会的~(职司与权力)functions and authority of the Military Armistice Commission/~和责任powers (or functions)and responsibilities (or du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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