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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职业病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职业病zhíyèbìng

指由于特殊工种或特殊劳动环境引起的慢性疾患或不良习惯。海笑《勘探者车厢奇遇》:“久而久之,就落下这个胃疼的‘~’。”|陈国凯《开门红》:“胖姑娘把噪门关小了,但是音量还不小:‘芳姐,简直没办法。你知道,我在大鼓风机岗位干了这些年。对面讲话也要像打锣那样才能听到,这大声,是~,难治。’”

职业病zhí yè bìng

由于某种劳动的性质或特殊的劳动环境而引起的慢性疾病。1931年《英汉对照百科名汇》:“employment diseases,职业病。”

职业病

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共分9类99种:(1)职业中毒:如铅、汞、锰、镉等及其化合物中毒。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2)尘肺:如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等。(3)物理因毒职业病: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等。(4)职业性传染病: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5)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6)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7)职业性耳鼻喉疾病。(8)职业性肿瘤。(9)其他职业病:化学灼伤,金属烟尘,职业性哮喘等。

职业病

劳动者在生产或者工作过程中由于某种劳动的性质或者特殊的劳动环境而引起的疾病。中国已确定和公布的职业病种类有:职业中毒、尘肺、热射病和热痉挛、日射病、职业性皮肤病、电光性眼炎、职业性难听、职业性白内障、潜函病、高山病和航空病、震动性疾病、放射性疾病、职业性炭疽、职业性森林脑炎、滑囊炎、炭黑尘肺、煤肺、布氏杆菌病。对职工职业病的确定,应由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负责治疗的医师负责诊断。患职业病的职工,在治病或休养期间以及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均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按因工伤残死亡待遇处理。

职业病

职业病

凡是在生产劳动中由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在广义上均可称为职业病。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职业均有对健康有害的因素,适当的劳动本身对健康是有益的。只有某些职业,主要是工农业生产中,对一些职业性有害因素不加控制,才可能引起疾病。但在具体判断是否为职业病时,则需根据国家的经济条件及诊断技术水平,各国有不同的规定。许多国家根据本国具体情况以法律规定了职业病名单,称为法定职业病。在我国,凡被诊断为职业病,均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待遇。1957年我国卫生部公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当时规定的职业病有14种,以后又陆续增添补充了几种。1987年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签发的(87)卫防字第60号文件,重新颁布了新的《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并附有新的职业病名单。新名单共分九类职业病,总病种为99种,分为:
❶职业中毒(共51种);
❷尘肺(12种);
❸物理因素职业病(6种——放射性疾病又分为4个亚种);
❹职业性传染病(3种);
❺职业性皮肤病(7种);
❻职业性眼病(3种);
❼职业性耳鼻喉病(2种);
❽职业性肿瘤(8种);
❾其他职业病(7种)。有些病在一种条件下是职业病,在另一种条件下就不是职业病。例如一氧化碳中毒,炼焦工人的一氧化碳中毒属于职业病,一般人在家中用煤炉取暖所引起的一氧化碳中毒不属于职业病。在同一生产环境中从事同样工作的人,虽然都受到同一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但发生职业病的机会和程度可有很大差别,这取决于很多因素:
❶遗传因素。例如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容易受某些有毒物质的作用;
❷年龄和性别的差异。例如未成年和老年人易受有害因素的影响,女性对某些有毒物质比男性敏感;
❸营养缺乏可降低机体抵抗力,易患病;
❹患有其他疾病。例如患有肝脏病可影响对毒物的解毒功能;
❺文化水平和生活方式或个人习惯。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科学知识者有自我保护意识,能自觉地采取预防危害因素的措施,又如饮酒可加重某些毒物对人体的有害作用。

☚ 职业性有害因素   妇女职业与妊娠并发症 ☛

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s

劳动者由于工作性质或环境中危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疾病。生产环境中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有害因素传统上分为物理因素、化学因素和生物因素。常见的职业病有电光性眼炎、噪音性耳聋、肺尘病、矽肺、航空病、石棉沉着病、铅中毒等。潜伏期通常为数月、数年乃至数十年。1914年,《劳工补偿条例》引入加拿大,政府设立专门机构,通过研究、教育和宣传等手段提高人们的预防意识,培养职业病医疗专门人才,对工业部门和省级政府的职业病防治产生巨大影响。加拿大在职业病研究方面一直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肺病的研究和防治方面尤为出色。现已能治疗世界劳工组织所认定的全部29类职业病。

职业病occupation disease

系指由于使用职业性生产工具,接触生产原料、生产产品及处于特殊生产环境并由其中的物理、化学、生物等致病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而言。如需要视力观察、手指触摸、拉牵、足踏、扶摇、抬举等可造成相应器官的损害;生产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与废渣等可为酸、碱、盐、尘、雾、气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造成人体五官、皮肤及内脏器官中毒损害;生产环境,有高热、低温、湿冷、干燥、高气压、低气压、辐射、噪声等不良物理因素环境,也可有各种不良化学因素环境,及不良因素的生物环境等。职业病种类繁多,对生产人员健康危害严重,必需从生产手段、生产工艺、环境加强改造提高;对生产人员进行监测定期检查,加强防护。

职业病

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它不仅是一个医学概念,而且有法律意义。各国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可因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不同,对职业病有不同的规定。中国1957年由卫生部公布了《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为14种。1963年、1964年和1974年每年分别各增补1种。1987年由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颁发《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共分9类99种:1.职业中毒(51种);2.尘肺(12种);3.物理因素职业病(6种);4.职业性传染病(3种);5.职业性皮炎(7种);6.职业性眼病(3种);7.职业性耳鼻喉疾病(2种);8.职业性肿瘤(8种);9.其他职业病(7种)。

职业病

由于职业上的操作或原料等有害因素所引起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疾病。

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

是在生产过程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浓度)和时间超过一定限度,引起机体功能性或病理改变,并出现某些症状和体征的疾病的通称。列入国家颁布的职业病范围名单者称法定职业病,具有法律意义。

职业病

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工业毒物、生物因素、不良气候条件、劳动组织不合理,以及卫生条件恶劣等职业性毒害而引起的疾病。国家对职业病的范围及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办法有明确的规定。按1957年2月《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共有十四种:(1)职业中毒;(2)尘肺;(3)热射病和热痉挛;(4)日射病;(6)职业性皮肤病; (6)电光性眼炎;(7)职业性难听;(8)职业性白内障;(9)潜涵病; (10)高山病和航空病;(11)振动性疾病;(12)放射性疾病;(13)职业性炭疽; (14)职业性森林脑炎。1963年卫生部又将布氏杆菌病列入职业病范围。1964年,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通知,将煤矿井下工人常得的滑囊炎试列为职业病范围。防治职业病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改进工艺过程,消除有害因素,同时要普及卫生知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者,及早治疗休养。

职业病

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但并非一切与职业因素有关的疾病都能在法律上得到共识,由于经济的和技术的原因,只有被列入法定职业病名单中的疾病,才能在法律上得到承认,许多国家都根据本国的国情规定了一些法定职业病。中国也公布了法定职业病名单,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保护生产力,促进生产的发展。1987年,根据以往的规定,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对职业病的范围进行了修订,将102种病定为职业病。
包括:1. 职业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 (不包括四乙基铅);(2) 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 铍病; (6) 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 钒及其化合物中毒;(8) 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9)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不包括砷化氢);(10)砷化氢中毒;(11)氯气中毒;(12) 二氧化硫中毒; (13) 光气中毒; (14)氨中毒; (15)氮氧化合物中毒; (16). 一氧化碳中毒;(17). 二硫化碳中毒;(18)硫化氢中毒; (19)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0)工业性氟病;(21)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2)四乙基铅中毒; (23) 有机锡中毒; (24) 羰基镍中毒; (25) 苯中毒; (26) 甲苯中毒;(27)二甲苯中毒;(28)正乙烷中毒;(29)汽油中毒;(30)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1) 二氯乙烷中毒; (32) 四氯化碳中毒; (33) 氯乙烯中毒;(34) 三氯乙烯中毒; (35) 氯丙烯中毒;(36)氯丁二烯中毒;(37)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 (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38)三硝基甲苯中毒; (39) 甲醇中毒; (40)酚中毒;(41)五氯酚中毒; (42)甲醛中毒;(43) 硫酸二甲酯中毒; (44) 丙烯酰胺中毒; (45)有机磷农药中毒;(46)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47) 杀虫脒中毒; (48) 溴甲烷中毒; (49)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0)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1)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2. 尘肺: (1)矽肺; (2)煤工尘肺; (3) 石墨尘肺; (4) 炭墨尘肺; (5) 石棉肺; (6) 滑石尘肺;(7) 水泥尘肺; (8) 云母尘肺;(9) 陶工尘肺; (10) 铅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
3.物理因素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 (5) 局部振动病; (6) 放射性疾病:a.急性外照射放射病; b.慢性外照射放射病;c.内照射放射病;d. 放射性皮肤烧伤。
4. 职业性传染病: (1) 炭疽;(2) 森林脑炎; (3) 布氏杆菌病。
5. 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 (2) 光敏性皮炎; (3) 电光性皮炎; (4) 黑变病; (5) 痤疮;(6) 溃疡; (7) 根据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6. 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烧伤; (2) 电光性眼炎; (3) 职业性白内障 (含放射性白内障)。
7.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1)噪声聋; (2) 铬鼻病。
8. 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 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 苯所致白血病; (4) 氮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内瘤;(7) 焦炉工人肺癌; (8) 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9.其他职业病:(1)化学灼伤;(2) 金属烟热; (3) 职业性哮喘;(4) 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5) 棉尘病; (6)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7) 牙酸蚀病

职业病

职业病

凡是在生产劳动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在广义上均可称为职业病。一般认为职业病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❶疾病与工作场所的生产性有害因素密切有关;
❷接触有害因素的剂量(浓度、强度),无论过去或现在,已足可导致疾病的发生;
❸必须区别职业性与非职业性病因,前者的可能性必须大于后者。此概念现已被多数国家的政府所承认。但在具体判断是否为职业病,并据此加以处理时,则需根据不同的社会制度、国家的经济条件以及诊断技术水平的普及程度,各国有其不同的规定。因此,确定是否为职业病,常带有一定的立法性质。在我国,凡被诊断为职业病者,均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待遇。
1957年2月,卫生部曾经公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当时规定的职业病有14种:
❶职业中毒,
❷尘肺,
❸热射病和热痉挛,
❹日射病,
❺职业性皮肤病,
❻电光性眼炎,
❼职业性难听,
❽职业性白内障,
❾潜函病,
❿高山病和航空病,(11)振动性疾病,(12)放射性疾病,(13)职业性炭疽,(14)森林脑炎。1962年增添了 “皮毛工人布氏杆菌病”; 1964年以卫生部、劳动部及全国总工会名义通知增添了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从而增加到16个职业病名称。1974年卫生部又补充将炭黑尘肺列为尘肺的一种。以上由政府法令公布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
职业病的形成,即由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到发生职业病,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和过程。
(1) 职业接触: 生产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有直接及间接两种接触。直接接触以经呼吸道吸入气态(气体、挥发性物质及加热蒸发物质)及气溶胶(粉尘、烟、雾)物质者,对人体的作用最强。有些毒物易穿透皮肤粘膜而被吸收,对人体的作用亦较强。在生产环境中经手、食物、饮水等间接接触而通过胃肠道吸收的机会较少,作用也较小。在判断某一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危害大小时,首先必须弄清楚接触有害因素的具体情况,如接触的方式、接触量的多少、接触时间的长短等。
(2) 作用剂量: 无论是接触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或生物学因素,若达不到一定的量就不致引起有害作用。而作用剂量又有一次和多次之分,前者主要与防止发生急性作用有关,后者则与防止发生慢性作用有关。由于作用剂量=剂量(吸收量、吸入浓度或作用强度)×时间,而作用剂量又与反应(或效应)呈一定的相关。因此,作用剂量大小也是判断有无有害作用的重要条件。即在一定的剂量(浓度或强度)范围内对人体不一定有害,有些因素甚至是人体生理活动所必需,例如微量金属离子(如铁、钠、钾等)、紫外线等;但超过一定量时,则可对人体产生危害。因此,必须了解各种有害因素急慢性作用的阈限值、容许值等,以便更好地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3)个体反应: 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和防护措施的有无及其效果好坏,对人体接触和作用剂量均有影响。当进行职业病调查时,不可只注意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应把重点放在人体实际接受的作用剂量上。在同一作用剂量的条件下,多数人的反应情况大体相同 (如接触高浓度的CO时,接触者均可发生程度相类似的急性CO中毒),称为非特殊反应;但有时并非完全一致(如某些化学物质或一定强度的电离辐射对部分人或动物可有致畸、致癌、致突变或致敏作用),尤其是致敏反应往往只在极少数人中发生,此称为特殊反应。例如,在铍性肺部肉芽肿 (铍肺) 的发生上,有的人比一般铍作业工人接触量低很多,甚至个别病例还是间接接触者 (每天去铍作业车间进行几次登记产量的统计员,工作几年后),却发生了典型的铍肺病变。此外,性别、年龄的不同,其敏感性亦不同。如妇女在月经、怀孕和授乳期间,对某些毒物的敏感性增高。据国内报告,某些低浓度的铅作业不仅对女工本人的健康,甚至对胎儿及婴儿也都有明显的影响。未成年工人往往由于神经系统发育尚未成熟,对于外环境的不良刺激反应较强,因而可形成青年性高血压(多数在调整工作后可恢复正常)。至于健康状况更是影响剂量-效应关系的重要因素。故在考虑生产性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时,既要考虑对大多数人的一般反应情况,也要考虑对个别人的个体反应情况。
机体对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反应,不仅复杂多样,且有一定的发病过程。这是由于有害因素本身的特点、作用剂量的大小、个体反应的不同三者相结合而形成的。其表现有:
(1) 急性和慢性作用: 在一次大剂量的接触下可引起急性作用; 小剂量多次接触下可引起慢性作用。多数有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作用的表现大致相同,有些则不同。如苯的急性作用在神经系统,慢性作用则在造血系统。
(2) 特异和非特异作用: 某些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后能引起特异作用,如噪声可使工人的听力降低乃至耳聋; 与此同时还可能出现非特异作用,如心血管系统或神经系统的反应。又如在某些毒物的长期慢性作用下,虽未出现明显的中毒症状,但可能有某些免疫功能或其他生理功能的改变。有时对于职业性多发病“感冒”如能予以仔细观察,往往可发现其为某些生产性有害因素单独或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经常注意此种非特异作用的表现,往往可以发现某些潜在的致病原因,这对于预防某些职业中毒的意义甚大。
(3) 靶器官: 某些有害因素对不同系统或器官有突出的效应或亲和作用,如镉对肾脏、多数毒物对肝脏的影响等。这种受到有害因素作用的主要器官称为靶器官。
(4) 职业特征: 生产性有害因素长期作用产生的,不影响健康和劳动能力的某些特殊表现。如因长期从事肩挑而出现的肩部胼胝,即属于职业特征而无临床意义。
职业病的诊断是一项政策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它涉及到生产管理责任、劳保待遇、工人生产的积极性、劳动能力鉴定和预防措施的改进以及国家财政开支、投资经济效益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职业病的诊断应严格掌握,力求做到准确可靠,防止误诊、漏诊。为了防止诊断上的差错,职业病(特别是慢性职业中毒、矽肺及急性中毒的后遗症) 的诊断应采取综合分析、集体诊断的办法。根据分级诊断的原则,诊断系由上一级卫生部门批准或指定的诊断小组进行确诊; 对疑难病症或遇有争议的诊断,应由上一级卫生部门指定的诊断小组予以确诊或复核。职业病的病因判断首先需要有职业史,此资料必须经过仔细的询问及深入调查才能获得。为弄清有害因素的接触史,需先了解有害因素的种类、接触方式,接触程度(接触的量和时间)以及有无防护措施及其使用效果等,以便分析判断有无引起急、慢性作用的可能性,为进一步深入调查打下基础。深入调查应由有经验的医师会同厂矿医务人员、安全技术干部共同进行。要查阅有关企业的生产或车间记录,要了解最近体检结果及有关病历的长期记载,要对车间环境进行有选择的测定,然后结合调查及细致的观察结果综合分析,从而判断该企业或车间有无罹患职业病的可能性。对于问题严重、暂时又无法判断的单位,可在严密监视条件下观察其是否继续发生同类疾病或现象,倘按预测结果发生,则可进一步证实其病因。当然也可结合动物实验来进行判断病因。
凡已发生疑似职业病的病人,无论确诊与否均应进行妥善处理。对已确诊者应及时给予治疗,治疗可分脱产与不脱产治疗两种,一般应根据病情的轻重及有无脱产的可能,由医务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共同商讨决定。对未确诊的人员,应在采取各种有效的防治措施 (其中亦包括预防性治疗) 的同时,在医务人员的监督下继续进行观察。调离工作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分为: 永久调离(如Ⅱ期以上的矽肺病人),暂时调离 (如轻症铅中毒可暂时调离铅作业进行驱铅治疗,俟疗程结束、车间预防措施亦有所改进时,仍可回原车间工作)及暂不调离(例如某些问题不大的可疑中毒,本人机体状态良好,车间劳动条件又有明显改善时) 三种。凡已确诊为法定职业病者,均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劳保待遇; 对未确诊的可疑病人,仍应给予必要的合理治疗,在脱产治疗观察期间,是否可按职业病待遇处理,须由本企业自行决定。

☚ 生产性有害因素   劳动卫生标准 ☛
职业病

职业病

职工在生产环境中由于工业毒物、不良气象条件、生物因素、不合理的劳动组织、以及一般卫生条件的恶劣等职业性毒害所引起的疾病。1957年,国家规定了14种职业病,即职业中毒、尘肺、热射病和热痉挛、日射病、职业性皮肤病、电光性眼炎、职业性难听、职业性白内瘴、潜涵病、高山病和航空病、振动性疾病、放射性疾病、职业性炭疸、职业性森林脑炎。以后又陆续增加了一些,如布氏杆菌病、滑囊炎、煤肺、炭里沉着病、电焊混合尘肺等。

☚ 家属医疗待遇   职业病待遇 ☛
职业病

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s

在医学上,职业病泛指由于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作用所引起的一类特定疾病。在立法意义上,职业病不单纯是一个医学概念,而且具有法律意义。1987年由我国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和总工会联合修订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198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列出的职业病名单共9类101种。
❶职业中毒:铅、汞、锰、镉、铊、钒、磷、砷及其化合物;铍、砷化氢、氯气、二氧化硫、光气、氨、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氢、磷化氢、磷化锌和磷化铝、工业氟、氰及氰类化合物;四乙基铅、有机锡、碳基镍、苯、甲苯、二甲苯、正乙烷、汽油、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三硝基甲苯、甲醇、酚、五氯酚、甲醛、硫酸二甲酯、丙烯酰胺、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杀虫脒、溴甲烷以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和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❷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以及铸工尘肺。
❸物理因素职业病: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局部振动病、急和慢外照射、内照射和放射性皮肤烧伤等放射性疾病。
❹职业性传染病:炭疽、森林脑炎、布鲁杆菌病。
❺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以及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❻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
❼职业性耳鼻喉疾病:噪声聋、铬鼻病。
❽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工肺癌以及铬酸盐制造工肺癌。
❾其他职业病:化学灼伤,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滑囊炎以及牙酸蚀病。

☚ 法定传染病   闪光融合频率 ☛
职业病

职业病

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受职业危害因素的作用所引起的疾病。生产环境中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因素,大致分为: (1) 物理因素。包括不良的气象条件 (如高温、高湿、低温等),不正常的气压 (如高气压、低气压),辐射 (如高频磁场、微波、紫外线、红外线、放射线),噪声,震动等;(2) 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粉尘等; (3) 生物因素。包括某些疫病、细菌、病毒感染以及寄生虫、微生物等。在管理上,为解决防治和待遇问题的需要,只是把危害职工健康比较严重,并且职业性比较明显的疾病列入职业病范围。国家对职业病的范围及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都有明确规定。在1957年2月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中规定,职业病共有14种: (1) 职业中毒;(2) 尘肺; (3) 热射病和热痉挛; (4) 日射病;(5) 职业性皮肤病; (6) 电光性眼炎; (7) 职业性难听; (8) 职业性白内障; (9) 潜涵病; (10) 高山病和航空病; (11) 震动性疾病; (12) 放射性疾病; (13) 职业性炭疽; (14) 职业性森林脑炎。并规定职业病患者的劳动保险待遇按因公处理。1963年卫生部又将主要发生在牧场的布氏杆菌病和接触炭黑引起的尘肺列入职业病范围。1964年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发出联合通知,将煤矿井下工人的滑囊炎试列为职业病范围。防治职业病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键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改进生产工艺,消除有害因素; 加强对毒害程度的监测,并由国家颁布卫生标准,作为评价、改善劳动条件和监督检查的依据。同时要普及工业卫生知识教育,合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职业病的医疗,强调早期发现,早期治疗,以减少危害。职业病的发生与防治是同生产力发展水平,尤其是同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其在生产过程中的运用程度相联系,同时亦与劳动保护工作及劳动保护技术的实际状况相联系。

☚ 劳动负荷量   医务劳动鉴定 ☛

职业病zhi ye bing

occupational disease

职业病

occupational disease


职业病

occupational disease

职业病

职业病

与某种职业有关的疾病。包括由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职业压力导致的心理疾病等。

☚ 冷习服   缺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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