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绥远特别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绥远特别区旧省一级行政区域名。1914年设置。1928年改省。辖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 共2市20县又17旗。1950年4月和1951年6月先后建立了绥远省乌兰察布盟和伊克昭盟两个蒙族自治区。1954年撤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绥远特别区民国时省级行政区划名。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加紧部署蒙古地区的军政设施,民国三年(1914)一月首先设置绥远特别区。将原阎锡山管辖的归绥道萨拉齐、托克托、丰镇等12县,原绥远城将军直辖的归化城土默特2特别旗及绥远城将军监督的乌兰察布、伊克昭两盟合并为特别区,下设绥远道。以绥远都统为最高长官,统辖所部军队,管理军政民政事务。民国十七年(1928)改为绥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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