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统一累进税试行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统一累进税试行条例 统一累进税试行条例即1943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政务会制定的《陕甘宁边区统一累进税暂行办法》共9章31条,主要内容是: 1、凡本区内有财产者均须完纳农业统一累进税,将“产资和收入合并征收”;2、将各种资产收入折成“富力”,以“富力”多少分为15等,按等累进征收;3、免税以个人为单位计算,每人免征点为“1富力”,超过“1富力”者就其超过部分按户累进征收。本条例先在延安、绥德、庆阳三县试行, 1944年根据试行经验作了必要修改, 1945年经过详细研究后又作了进一步修改。 ☚ 救国公债 农业统一累进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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