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授信Uniform Credit商业银行对单一法人客户或地区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加以统一控制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其中,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是指商业银行在对单一法人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愿意承担的风险总量。银行对该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额之和不得超过该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统一授信的内容包括贷款、贸易融资(如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等)、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和担保等表内外信用。对由多个法人组成的集团公司客户,尤其是跨国集团公司客户,商业银行应确定一个对该集团客户的总体最高授信额度,该集团各个法人设定的最高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总体最高授信额度。商业银行应及时掌握最高授信额度的执行情况,对最高授信额度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控制和监测,并根据市场和客户经营情况适时审慎调整最高风险控制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