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美与相对美
这是夏夫兹博里的门徒哈奇生(Francis Hutcheson1694—1747)对美进行分类所用的概念。他把美分为本原的(或绝对的)和比较的(或相对的)两种。哈奇生解释说,“绝对美”并不是假定美是对象所固有的一种属性,而是单就一个对象本身看出来的。相对美则是拿一个对象与其它相关对象作比较才看出来的。
那么单就一个对象本身引起的绝对美的观念是什么?哈奇生说,是寓变化于整齐的感觉。他举和谐或声音的美为例,它们通常不是摹仿别的事物。和谐产生快感,感到快感的人不懂得快感是怎样来的,但快感的基础在于某种一致性。音乐也不属于摹仿性艺术。它的快感不起于内容意义,而起于形式上某种一致性。还有科学定理,哈奇生也把它归于绝对美的一类。理由是科学定理的发明或认识,必然引起一种喜悦,它之所以发生,也是由于在杂多中见出一致,定理虽只一条,而可包括的事例无穷。
相对美或比较美主要地指摹仿性艺术的美。既然美来自摹仿,所以逼真是艺术的一个根本要求。但是这并非说艺术等于自然,如果只要得到比较美,并不一定要摹仿的蓝本原来就有美,尽管蓝本里丝毫没有美,一个精确的摹本仍然是美的。哈奇生注意到自然中可以有相对美,因为自然事物可以象征人的心情,他说:由于我们有一种奇怪的倾向,欢喜类似,自然中每一事物就被用来代表旁的事物,甚至于相差很远的事物,特别是用来代表我们最关心的人性中的情绪和情境。
绝对美与相对美被后来的狄德罗所沿用。康德也有与之相类似的所谓纯粹美与依存美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