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司法文书结论的写法。司法文书结论一般写在正文末尾,为结束语。表明叙事说理的目的。必须写得具体、明确,不能含糊其词,模棱两可,也不能用含蓄笔法,求得弦外之音。文学作品,讲究结尾言止而意不尽,被视为结尾的极致。司法文书相反,讲究言止而意尽,被视为结尾的极致。司法文书的结论,是依据法律对案件事实和理由所下的断论,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言止意尽,只能有一个解释,因而简练严正,沉重有力,利于付之执行。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