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 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1997年12月30日,台“立法院”三读通过“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规定台湾 “领海”范围是从基线起到外侧12海里内的海、海底及上空,邻接区为 “领海”外侧到距离基线24海里之间的海域,经济海域是指邻接“领海”外侧,到“领海”基线200海里之间的海域,包括水体、海床及底土。法案同 时规定,未来如果在台湾经济海域内发生对台执法公务员侮辱、强暴、胁迫等事件,必须依台湾“刑法” 处罚,以增加对执法人员的保障。 ☚ 经济部 经济紧急措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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