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经堂教育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经堂教育亦称“寺院教育”或“回文大学”。过去回、东乡等族地区在清真寺附设传习伊斯兰教经典,培养宗教人材的学校和教育制度。一般认为*胡登洲在明嘉靖(1522—1566)年间首先在陕西开创,后逐渐在河南、山东、云南、甘肃等地兴起,从而形成为一种制度。其一般情况是:由清真寺阿訇招收本地或外地学生若干名,从教阿拉伯字母、拼音起,授以初级伊斯兰教知识,然后转入“大学”,系统讲习阿拉伯文或波斯文语法、修辞学、《古兰经》、《圣训》、教法学等。学生修业一般三至五年不等,期间衣食住行多由清真寺所在地穆斯林群众供给。结业后便“穿衣挂帐”,取得当阿旬资格。在讲授内容上曾出现陕西、山东两派及云南支派。前者包括西北各地及内地各省,以专授认主学,多以阿拉伯文读本为特点,后者包括山东及东北诸省,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兼授,多攻教法学。辛亥革命后,在一批知识分子倡导下,出现了“中(文)阿(拉伯文)兼授”的新式学校。 经堂教育又称“寺院教育”,伊斯兰教在清真寺内附设学校的教育制度。倭马亚王朝(661—750)时,一些清真寺开始组织穆斯林学习《古兰经》和“圣训”。阿拔斯王朝(750—1258)时,出现清真寺附设小学。11世纪中叶,巴格达有寺院附属的“宗教大学”。此后,这类学校遍及伊斯兰世界的重要城镇。明代嘉靖(1522—1566)年间,胡登洲首先在中国倡设寺院经堂教育,并逐渐产生陕西、山东两大派和云南支派。沿用为中国伊斯兰教教育的唯一形式。 经堂教育 经堂教育亦称“寺院教育”或“回文大学”。为旧时回族伊斯兰教在各地清真寺附设传习伊斯兰教经典,培养宗教人才的教育制度。一般认为由胡登洲在明嘉靖(1522—1566)年间首先在陕西开创。明中后期,胡登洲朝觐归来,深感国内穆斯林“经文匮乏,学人寥落”,乃立志兴学,复兴回族伊斯兰教。于是开设经堂收徒聚众,教授伊斯兰教经典。各地清真寺纷起效法,胡氏弟子及再传弟子也四出传播,经堂教育逐推行于全国。其一般的情况为,阿訇充任学校教师,并招收本地或外地学生若干名。其他教职人员也参与教学管理,经费由清真寺供给,来源于清真寺所在地穆斯林群众捐献学粮。学校分为初级、高级,亦称阿文小学和阿文大学,实行复式教学,不编班,没有固定学制。阿文小学为启蒙教育,各清真寺普遍设立招收穆斯林儿童学习阿拉伯字母,拼读诵念简易的《古兰经》章书,学习伊斯兰教基本常识。阿文大学以培养阿訇为目的,学员称“满拉”或“海里凡”。由阿拉伯基本词语、语法、简明教义开始,直至学完修辞、教律、逻辑、教父、经注、圣训课程,毕业称“挂幛”或“穿衣”,取得阿訇资格。阿文大学课本,北方向有“十四本经”之说,以专授认主学,多以阿拉伯文读本为特点;南方则强调“五大本”以19世纪以前国外穆斯林知名学者的著作为教材,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兼授,多攻教法学。辛亥革命前后受时代潮流影响,以王宽为代表的穆斯林先进知识分子,起而倡导新式回民教育掀起近现代伊斯兰文化运动,出现经堂学校。现代宗教学校与穆斯林普通学校并存,形成学习伊斯兰教经典同时学习汉语及科学知识的局面,即所谓“经书并授”。传统的经堂教育逐渐发生变革。 ☚ 回回药方 教义学大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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