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辨毒夫案
此案发生于清朝乾隆年间。济南府有一姓周的少妇,新嫁王巧。一月之后,她回娘家看望父母,但她回来后第二天王巧就死了。公婆和邻居均认为王巧吃了周煮的粥就肚痛吐泻而死,控告她毒杀亲夫。县令朱垣命令把粥和王巧吐出来的浊物喂狗,狗没有死;王垣进一步观察死者,亦没有中毒的样子,牙齿紧闭;生殖器缩入腹中。王垣对少妇说“死者口不开,你的罪无法辨明,你如果能启开他的口,本官替你辨明。”少妇跪着上前并启开了丈夫的嘴。小吏拿着银羹匙放入死者喉咙里验毒,无中毒特征。王垣细问少妇王巧死时的情况,才知道王巧当天晚上与她房事三次,早上起来喝了三杯冷水,过了一会又喝粥,就死了。朱垣叹了口气,对公婆和众人说,王巧是纵欲过度并受冷而致。众人拜谢朱垣,扶着少妇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