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蜜法Molasses Act1733年英国议会通过的法令,规定凡是从非英属的加勒比海岛屿进口的糖蜜必须交纳极高的关税。如果执行这条法令,新英格兰的朗姆酒制造业将破产。结果走私成了逃税的主要手段。在“有益忽视”方针的影响下,英国议会在七年战争以前一直没有采取措施执行该法令。战后,诺思勋爵、格伦维尔勋爵和汤森勋爵都提出了执行糖蜜法等法令的议案,并得到议会通过,但并未达到预期目的。 糖蜜法Molasses Act英国为维护本国商人在西印度群岛的糖业利益而颁布的法令。1733年颁布。规定对输入各英属殖民地的外国糖蜜、食糖和朗姆酒等课以重税。旨在禁止北美殖民地与西印度群岛的糖业贸易,对新英格兰甜酒业极为不利。但北美殖民地的走私贸易极大地削弱了这一法令的效力。1764年为英国议会颁布的《食糖条例》所取代。 |